委 托 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抬头固定,不能更改): 我【wǒ】单位【wèi】为XX(中央在京单位等【děng】)性质单位。XX单位为【wéi】我单位下【xià】属独【dú】立法人单位,地址【zhǐ】位于【yú】XX。因我单【dān】位无【wú】XX系列XX专业【yè】XX级别职称评审委员【yuán】会、无法独立开展职称评审【shěn】工作/以【yǐ】下同志【zhì】为【wéi】非我系【xì】统在编 ………
委 托 函
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抬头固定,不能更改):
我单【dān】位为XX(中央在京单位等)性质单位。XX单位为【wéi】我单位下属独立法【fǎ】人【rén】单位,地址【zhǐ】位于XX。因我单【dān】位无XX系列XX专【zhuān】业XX级别职称评审委员会、无法独立开【kāi】展【zhǎn】职称评【píng】审工作/以下同【tóng】志为非【fēi】我系统在编职工(或其他原【yuán】因,如【rú】实【shí】填写),现委托北京市XX系列XX专【zhuān】业XX级别职称评审委员会对XX单位XX等XX位同志代评职称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我单位及XX单位(下属单位【wèi】)按照【zhào】程序对上述委托代评【píng】人员的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【jìn】行【háng】严格审核,择【zé】优推荐并【bìng】在单【dān】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【shì】。保证【zhèng】上述【shù】委【wěi】托代评人员【yuán】符合职称和岗位【wèi】管理条【tiáo】件,同意【yì】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,对其进行推荐并对材料负责。
请予以办理为盼。
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
XX年XX月XX日
备注:委托函需由具【jù】有职称评审管理权【quán】限的【de】上级主管单位(人事【shì】部门【mén】)出具【jù】。
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: 妈呀,这玩意你们都能搞到,厉害了我的哥!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: 北京职称【chēng】申【shēn】报通过率太低了,优【yōu】秀的人太多了,我们一般【bān】人没【méi】法过【guò】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