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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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系列2024年【nián】正【zhèng】高【gāo】级职称评定条【tiáo】件:建筑【zhù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评审职【zhí】称

河北省经【jīng】济【jì】系【xì】列【liè】正【zhèng】高级经济【jì】师职称申报评审【shěn】条件评审标【biāo】准:以【yǐ】习近平新时【shí】代【dài】中国特色社会主【zhǔ】义思想为【wéi】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树牢“四个意识【shí】”、坚定【dìng】“四个自信 ………

职称证

河北省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

评审标准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【dǎo】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【jué】定【dìng】性意义【yì】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【jiān】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【jué】做到“两个维【wéi】护”。具有系统【tǒng】、深【shēn】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,熟悉与【yǔ】本专业【yè】相关的【de】法律、法规或经济政策。熟练运用【yòng】经济工作专业理论、方法、技巧和相关政策【cè】法规,高标【biāo】准组【zǔ】织【zhī】设计、实施和评估【gū】经济项【xiàng】目或活动【dòng】方案,提升经济运行水平【píng】。具有较【jiào】强的综【zōng】合分析【xī】能力和【hé】解决经济活动中重大【dà】疑难问题的能力,能够针【zhēn】对具体经济问【wèn】题,开【kāi】展经【jīng】济政策、理论与实务研究,创新【xīn】经济【jì】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【yè】方法【fǎ】,为本行业(地区、部门)的经营管理政【zhèng】策的制定提【tí】出建设性【xìng】意见。工作【zuò】业绩突【tū】出【chū】,能【néng】够指导助【zhù】理【lǐ】经济师、经济师、高【gāo】级经济师等【děng】参【cān】与【yǔ】经济工作的【de】从业【yè】人员高效合规【guī】地开展【zhǎn】工作,并通过专【zhuān】业督导,改进工作方法【fǎ】,提高本行业职业能力【lì】水平。

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

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条件适【shì】用【yòng】于大、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工【gōng】商管理、人力资源管【guǎn】理、财政税收、金融管【guǎn】理、农【nóng】业经【jīng】济、建筑与房地产、运输经济、知识产权、旅游经济、保险【xiǎn】专业【yè】岗【gǎng】位中从事经济研究【jiū】、经济【jì】管理工作【zuò】的【de】专业人【rén】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深入学习贯【guàn】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【sè】社会主义思想【xiǎng】,遵守中华【huá】人民共【gòng】和国【guó】宪法和【hé】法律法【fǎ】规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(三)热爱本职工作,身心健康,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履【lǚ】行岗位职责的【de】能力【lì】。按【àn】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。

(四)取得高级经【jīng】济师【shī】职称后【hòu】,年【nián】度【dù】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【tóng】级任职要求的最低【dī】年限数量。

(五)具备【bèi】大学本科以上学【xué】历(学位),取【qǔ】得【dé】高级经【jīng】济【jì】师职称后,从事【shì】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【mǎn】 5 年【nián】。技工院校毕业【yè】生按照相对应的【de】学历申报。

三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条件

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(一)主【zhǔ】持【chí】或作为骨干【gàn】人【rén】员参加市(厅)级以上国民经济【jì】中长期【qī】规划编制、行业规划编制或【huò】重大【dà】项【xiàng】目咨询等工作。

(二)从事经济专业研究,承担市(厅)级以上重点课题。

(三)连续主持大、中型企事【shì】业单位的经济【jì】管【guǎn】理工【gōng】作 4 年以上;或作为骨【gǔ】干人员连续【xù】参【cān】与【yǔ】大、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工作 5 年以上;或作为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人员连续参与大、中型【xíng】企事业单位【wèi】的经济管【guǎn】理工作 7 年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。

(四)主持【chí】或作为【wéi】骨干人员管理国家或省(部)级重点项【xiàng】目的筹建、投【tóu】产工作;或主持【chí】或作【zuò】为骨干人员管理市(厅)级重点【diǎn】项【xiàng】目的筹建、投产【chǎn】工作【zuò】;或主持【chí】或【huò】作为【wéi】骨干人员参【cān】与企业上市工作;或主持或作为骨干【gàn】人员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工作。

(五【wǔ】)自参加工【gōng】作后,在县级以【yǐ】下企事业单位的工商管理【lǐ】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财政税【shuì】收、金融管【guǎn】理、农【nóng】业【yè】经【jīng】济、建筑与房地产、运输经济【jì】、知识产权、旅游经济【jì】、保险专业岗位中从事经济【jì】研究【jiū】、经济管【guǎn】理工作满 15 年。

四、业绩成果条件

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:

(一)获本专【zhuān】业省(部【bù】)级二等奖 1 项以【yǐ】上;或省(部)级【jí】三等奖、市(厅)级一等奖 2 项以上【shàng】(以获【huò】奖证书为准,限额定【dìng】人员)。

(二)主【zhǔ】持或作为【wéi】主要人员完成国家级【jí】课题 1 项【xiàng】;或主【zhǔ】持完成省(部)级课题 1项、作为主要【yào】人员完成【chéng】省(部【bù】)级课题【tí】 2 项以上;或主持【chí】完成【chéng】市(厅)级课题 2 项以【yǐ】上、作为骨干人【rén】员完成市(厅)级课题 2 项以上。

(三【sān】)主持或作为骨干【gàn】人员对总价值 3000 万元以上的【de】经【jīng】济项目进行咨询评估,经实践【jiàn】证明取得较好的【de】经济【jì】效益和社会【huì】效【xiào】益(须提【tí】供评估咨【zī】询报【bào】告和效益【yì】证明)。

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

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(四)主持或【huò】作为骨【gǔ】干人员【yuán】制定的【de】市【shì】(厅)级以上规划【huá】、政策、方案【àn】、研究报告等,经主管部门批准付【fù】诸实践,取【qǔ】得显著【zhe】的【de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(须【xū】提供研究【jiū】报告【gào】和应用证明【míng】)。

(五)主持或【huò】作为骨干人【rén】员在大、中型企事业【yè】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,连【lián】续 3年取【qǔ】得显著经济效益,每年经济效益提升 300 万元以上;或主持【chí】或作为骨干人员在大【dà】、中型企【qǐ】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【lǐ】工作期间,连【lián】续 3 年【nián】扭亏【kuī】 200 万【wàn】元以上(以缴纳税【shuì】金凭证为【wéi】有效依据)。

(六)主【zhǔ】持或【huò】作为【wéi】骨干【gàn】人员对大、中【zhōng】型企事业的【de】经营管理和【hé】发展模式进行创新【xīn】并被单位采纳应【yīng】用,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【huì】效益(须提供【gòng】研究报告和应【yīng】用证明)。

(七)独立或作为骨【gǔ】干人员,公开【kāi】出版本专业【yè】学术著作【zuò】(含译著【zhe】)1 部【bù】,独【dú】立撰写不少于 15 万字;独立【lì】或【huò】作为第【dì】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【de】报刊杂【zá】志上发表【biǎo】本【běn】专业论文 5篇以上【shàng】,其中核心期【qī】刊 2 篇以上(每【měi】篇不少于 2000 字)。

(八)独立撰写较高水【shuǐ】平的【de】经济分析报告 3 篇以上,其中【zhōng】 2 篇被省级有关领【lǐng】导批【pī】转推【tuī】广(须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分析报告和批示);独立撰写的【de】政策【cè】建议得到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【lǐng】导批【pī】示,并被政府决策采纳(须提【tí】供政【zhèng】策建议和领导批示【shì】);主持大型【xíng】经【jīng】济活【huó】动【dòng】的组织【zhī】工作,近三年每年主持 1 次以上本行业市(厅)级【jí】以上规模【mó】、高层次有影响的【de】论坛、研【yán】讨会、报告【gào】会【huì】等重【chóng】大活动,本人在【zài】大会【huì】上发表学术【shù】价值较高【gāo】的学术报【bào】告或专题演讲(须【xū】提供会议手册、会【huì】议签到表、演讲【jiǎng】照片等)。

五、破格条件

对业绩突【tū】出,做出重要【yào】贡献【xiàn】的【de】高【gāo】级经济师,不具备【bèi】规定【dìng】学历学位,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,由 2 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【zhí】称的【de】同行专家【jiā】推荐,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,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【shàng】,具备【bèi】下【xià】列条【tiáo】件中的一条,可破格【gé】申报:

(一)获本专业国家级二等奖【jiǎng】 1 项以【yǐ】上(以奖励证【zhèng】书为准,限【xiàn】额定人员),或【huò】获本专【zhuān】业省(部【bù】)级一【yī】等奖【jiǎng】 1 项【xiàng】以上(前三名)。

(二)独立撰写的政策建议得到省委【wěi】、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【shì】,并【bìng】被政府【fǔ】决策【cè】采纳,转化为实施方案【àn】(须【xū】提供政策【cè】建【jiàn】议和领导批示【shì】);作为主持人员【yuán】在经济管理模式、方法等方【fāng】面有重大创新,成【chéng】果【guǒ】被【bèi】同行业广【guǎng】泛采用,取得显著的【de】经济效益【yì】和社会效益,极大地推动经【jīng】济社会进步【bù】(须提供研【yán】究报【bào】告和证明材料)。

六、附则

(一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(本数量级)。

(二)企业划分【fèn】标准:参【cān】照《关于印【yìn】发中小企业划分【fèn】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【gōng】信部联【lián】企业〔2011〕300 号【hào】)。

(三【sān】)技【jì】工院校中【zhōng】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【shī】(技师)班毕【bì】业,可分【fèn】别按照中【zhōng】专、大【dà】专、本科学历【lì】申报相应系列职称。

(四)年度考核:对具备【bèi】大学本科以【yǐ】上学历或学士以【yǐ】上学位,取【qǔ】得高【gāo】级经济师职称后【hòu】,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【mǎn】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,按照累计5年考核均【jun1】合格以上【shàng】掌握。

(五)在“四、业绩【jì】成果条件”中,同一事项若【ruò】同时符合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中几【jǐ】个【gè】条款,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【miàn】的一个条款,不累计。

(六)主持【chí】:项目或课题【tí】的总负责【zé】人,是指负责该课题的全面工作,并在课题【tí】中承担主【zhǔ】要工【gōng】作,撰写成果【guǒ】总【zǒng】结报告【gào】的人员【yuán】,一般为项目第 1 名;骨干人员为前 3名,主要【yào】人员为前【qián】 5 名【míng】。

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

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定条件

(七)课【kè】题是【shì】指国家、省、市【shì】各级政【zhèng】府指定的【de】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【jiū】课题,代表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,具有重大理【lǐ】论和实践【jiàn】意义【yì】。按照课题立项【xiàng】来源分为【wéi】国家级、省部【bù】级、市(厅【tīng】)级课题。非政府部门指定【dìng】或【huò】授【shòu】权的【de】各行业协【xié】会、学【xué】会、研【yán】究会课题不予【yǔ】认定,各种以【yǐ】鉴定方【fāng】式通过【guò】的计划【huá】外自选课题不【bú】予【yǔ】认定【dìng】。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【yè】或岗位工作相关。

(八)国家级奖是【shì】指国家科技奖【jiǎng】(5 个【gè】子【zǐ】项【xiàng】)、全国企业管理【lǐ】现代化创新成果奖,省(部【bù】)级奖是指【zhǐ】本专业省科学技术奖、省社科优秀【xiù】成【chéng】果奖、省社会科学基【jī】金项目优秀成果奖、省企【qǐ】业【yè】管理现代化【huà】创【chuàng】新成果奖。

(九)获奖项目的“额定人员”是指取得获奖证书的人员。

(十【shí】)著作是指具有【yǒu】 ISBN 书号的著【zhe】作;公开【kāi】出版【bǎn】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【wén】出版部门【mén】批准【zhǔn】,在我国【guó】境内【nèi】出版的【de】具有 ISSN 刊号和 CN 刊号【hào】的学术期刊,学【xué】术【shù】期刊不含增刊、特【tè】刊、专刊、专辑、论【lùn】文【wén】集;报刊是指省级【jí】以上报纸理论版。

(十一)“核心期【qī】刊”的界定:北京大学编制【zhì】的“中【zhōng】文核心期刊要【yào】目总览”收录的期【qī】刊【kān】;南京大学【xué】编制的“中文社会科学【xué】索【suǒ】引(CSSCI)来源期刊”收录的期【qī】刊;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的【de】“中国【guó】人文社会科【kē】学核心期【qī】刊”收【shōu】录的期刊。

(十二)在论文发表中,按照国际惯例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。

来自河北省客户的【de】评论:老师,经济类职【zhí】称是不是要【yào】先【xiān】考试呢?是考评【píng】结合着来吗?分申报专业吗?还【hái】是说【shuō】经济系列的【de】都是先考【kǎo】后评呢?都准备什么材料呢【ne】?在【zài】银行工作需要准备什【shí】么【me】项目材料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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