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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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测绘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

第【dì】一章【zhāng】总则第一条【tiáo】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【wù】院办公厅印发〈关【guān】于深【shēn】化职称制度改革【gé】的【de】意见〉的通知》(中【zhōng】办发〔2016〕77号)、《人【rén】力资源社【shè】会保【bǎo】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 ………

职称证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〉的通【tōng】知》(中办发〔2016〕77号【hào】)、《人力【lì】资【zī】源社会保障【zhàng】部工业【yè】和信【xìn】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【cái】职称制度改【gǎi】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【bù】发〔2019〕16号)和《内蒙古【gǔ】自治【zhì】区党委办公厅自治【zhì】区人民政府办【bàn】公厅【tīng】印发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内党办发〔2017〕36号)精神,为发挥好人【rén】才【cái】评价的引领【lǐng】作用,科学、客观、公【gōng】正【zhèng】评价测绘工程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才,促【cù】进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结合自治区实际,制定本评审条件。

第二【èr】条本评审条件【jiàn】适用于全区【qū】各【gè】类企事业单位、社会【huì】团体、个体【tǐ】经济组【zǔ】织中在职在岗的从事测绘、工【gōng】程测量等【děng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【cái】。具体包括:

(一【yī】)测绘专【zhuān】业:包【bāo】括【kuò】大地【dì】测量、摄影【yǐng】测量与【yǔ】遥感、海洋测绘、不动产测绘、地【dì】图制图【tú】、地理信息系【xì】统工【gōng】程、导航电子地图、互【hù】联网地图等专业。

(二)工程测【cè】量专业【yè】:包括铁路工程测量及公路工程、城【chéng】市建设、城【chéng】市建筑工程、水【shuǐ】利【lì】工程、矿山【shān】工程、矿山建筑【zhù】工程【chéng】、电力工程、海【hǎi】洋建筑工程测量【liàng】等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。

第三条本评审条件突出品德、能力和业【yè】绩【jì】评价导向,坚持把职业【yè】道【dào】德放在首位,强【qiáng】化责任【rèn】意识,弘扬科学精【jīng】神。切实【shí】破除唯【wéi】学历、唯资历、唯论文【wén】、唯奖项【xiàng】倾向,推【tuī】行测绘工程专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才理【lǐ】论水【shuǐ】平【píng】、创新能力与工作业绩综合评价制度,突【tū】出技【jì】术性、实【shí】践性和创新性,注重标志性成果转化应【yīng】用的质量、贡献【xiàn】和【hé】影响。

内蒙职称评审条件

内蒙职称评审

第四条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名称为: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【jí】工程师、工程师、助理工程【chéng】师、技术员【yuán】。其中,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【shī】为【wéi】高级职称,工程师为中级职称,助【zhù】理工程【chéng】师和技术员【yuán】为初级【jí】职称。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分别【bié】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【zhì】相衔【xián】接,正高【gāo】级对应【yīng】专业技术【shù】岗位一至四级,副高【gāo】级对应专业技术【shù】岗位【wèi】五至七级【jí】,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【wèi】八至十级【jí】,助【zhù】理级【jí】对【duì】应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岗位【wèi】十一、十二【èr】级,技【jì】术员级对【duì】应专业技术岗【gǎng】位十三级。

第五条打【dǎ】通【tōng】高技能人才和测【cè】绘工程【chéng】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【tōng】道。在测绘【huì】工程专业【yè】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【wèi】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【néng】人才,符合【hé】相应条件的,可参【cān】加【jiā】本【běn】专业职称评审。

第六条测【cè】绘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通过相应评【píng】审委员会评审【shěn】,由人力【lì】资源社会保障【zhàng】部门核【hé】准备案后方可【kě】取得【dé】。

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

第七条【tiáo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【dǎo】,热爱祖国,遵守中【zhōng】华人【rén】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,践行【háng】社会主义【yì】核【hé】心价值观,树立【lì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具【jù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【zuò】风端正。热爱本职工作【zuò】,认【rèn】真履行岗位职责【zé】,遵【zūn】守单【dān】位规【guī】章制度和【hé】生产操【cāo】作规程,积极为自治区经【jīng】济社【shè】会发展服务。

第八条任现【xiàn】职以来近3年【nián】年度考核【hé】均为称职(合【hé】格)以上,并【bìng】按【àn】要求参加继续教育。

第九条学历(学位)、资历条件

(一)申报测绘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:

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且取得本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,其中【zhōng】,取【qǔ】得工程类专业硕士【shì】、博士学位,可提前1年【nián】申报【bào】。

(二)申报测绘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【bèi】博士学位【wèi】,且取得本专业工程师【shī】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,其中,取得工程类【lèi】专业博士学【xué】位,可【kě】提前1年申报;

2.具备硕士学【xué】位【wèi】或第二学士【shì】学位,或大学本科学历,或学士学位【wèi】,且取【qǔ】得本专业工程师职称【chēng】后从事【shì】技【jì】术工【gōng】作满5年,其中,取得工程类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硕士学位,可提【tí】前1年申报【bào】。

(三)申报测绘工程专业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博士学位;

2.具备硕士学【xué】位或【huò】第二学【xué】士学位,且取得本【běn】专【zhuān】业助【zhù】理工【gōng】程师职称后【hòu】从【cóng】事技术工作满2年,其中,取得工程【chéng】类专业硕士学位,可提前1年申报【bào】;

3.具备大学本科【kē】学历或学士学【xué】位,且取得本专业【yè】助理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【zuò】满【mǎn】4年【nián】;

4.具备大学【xué】专科学【xué】历,且取得本专业【yè】助理工程【chéng】师职称后【hòu】从事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4年。

(四)申报测绘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;

2.具备大【dà】学本科学历或学士【shì】学【xué】位,且在【zài】工程【chéng】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,经考【kǎo】察合格【gé】;

3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且【qiě】取得本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员职【zhí】称【chēng】后从事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2年;

4.具备中【zhōng】等职业学【xué】校毕业学【xué】历,且【qiě】取得本【běn】专业技【jì】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【zuò】满4年。

(五)申报测绘工程专业技术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;

2.具备【bèi】大学专科或中等【děng】职业【yè】学校毕业【yè】学历,且在工程技术岗位【wèi】见习1年期满,经考察合格。

(六)技工院校中级工【gōng】班、高级【jí】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【jì】师)班毕【bì】业【yè】,可分别按相当于中【zhōng】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申报职称评审。

第十条破格申报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按照申报【bào】评审年度自治区职【zhí】称改革【gé】工作有关规定执【zhí】行。

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

第【dì】十一条申【shēn】报人员除具备第二章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外【wài】,还需达到【dào】以下相应【yīng】能力业绩【jì】条件【jiàn】。

第十二条正高级工程师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具【jù】有【yǒu】系统【tǒng】、扎实的本【běn】专【zhuān】业理【lǐ】论和实践【jiàn】功【gōng】底,科【kē】研水平【píng】、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,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【nèi】外前沿发展动态【tài】,具有引【yǐn】领本专业科技【jì】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【lì】,取【qǔ】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长【zhǎng】期从事【shì】本专业【yè】工作【zuò】,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【jì】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,取【qǔ】得【dé】重大理论研究【jiū】成果和关键技术突【tū】破,或在【zài】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,推动本专业发展【zhǎn】;

2.在本专业领【lǐng】域具有较高【gāo】的知【zhī】名度和影响【xiǎng】力,在突破关键【jiàn】核心技术和自【zì】主创新【xīn】方面做出【chū】突出贡献,发【fā】挥了较强的【de】引领和示【shì】范作用;

3.在【zài】指导、培养【yǎng】中青年学【xué】术、技术骨【gǔ】干【gàn】方面做出突【tū】出贡献,能够有效【xiào】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【xué】习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申【shēn】报【bào】人员【yuán】需长期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本专业工作【zuò】,业绩突出【chū】,能够主【zhǔ】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【chóng】大项目,能够【gòu】解决重大技术【shù】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【jì】术,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【yì】,同【tóng】时【shí】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:

1.作为第一作者,公开出【chū】版【bǎn】本【běn】专业或【huò】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【de】专著(5万字【zì】以【yǐ】上,译著8万字以上)1部以上或以【yǐ】第【dì】一作者在自治【zhì】区(省【shěng】、部)级以【yǐ】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(技【jì】)术专业刊物上发表【biǎo】专业论文3篇以上;非【fēi】公经济组织、旗县及【jí】以下地【dì】区工作者【zhě】,发表专业论【lùn】文1篇以上。

2.作为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负责【zé】人,主持研发的本专业领【lǐng】域的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【xīn】工艺等已投【tóu】入生产,主持完成【chéng】1项以【yǐ】上或作为骨干【gàn】承担【dān】2项以上自治区(省【shěng】、部【bù】)级大型工程【chéng】项目,并获自治区级工程类专业技术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【xiàng】以上;在非公组【zǔ】织【zhī】或盟市及以下地区【qū】工作者【zhě】,主持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当【dāng】地重大工程项目并获得【dé】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、自治区行业一等奖2项以【yǐ】上。

3.主【zhǔ】持或作为骨【gǔ】干承担大型企业技【jì】术改造、设备改进、工艺【yì】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项目3项以【yǐ】上,取得显著经济和【hé】社会效【xiào】益,并经自【zì】治区(省、部)级以上业【yè】务主管【guǎn】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鉴【jiàn】定(验收)认可。

4.在生产科研实【shí】践中【zhōng】,解决重【chóng】大关【guān】键技术难题或填【tián】补国内【nèi】某一技术领域【yù】空白【bái】,经国内同行专家【jiā】及自【zì】治区(省、部)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(验【yàn】收【shōu】)认可。

5.在大型企业的生产科研中,在企【qǐ】业发【fā】展规划【huá】、生产技术措【cuò】施【shī】、产品质量提升【shēng】等【děng】方面起关键性作用【yòng】,明显【xiǎn】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【yì】,经自治区【qū】(省、部)级以上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鉴定(验收【shōu】)认【rèn】可。

6.主持制定【dìng】的本学科或本行业技【jì】术发展规划,撰写【xiě】的国【guó】家级【jí】工程、科研课题立项论【lùn】证报告或制【zhì】定【dìng】的技术方案,经【jīng】自治区(省、部【bù】)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【dìng】(验收)认【rèn】可【kě】。

7.主持【chí】编制国家【jiā】级行业技术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、规【guī】程(规范)、规划1项以上,或【huò】自治区【qū】(省、部)级行【háng】业技术标准【zhǔn】、规程、规划3项以上,并正【zhèng】式公布实施【shī】。

8.主持完成自治【zhì】区【qū】(省、部)级重【chóng】点或大型科研、工【gōng】程、技术改造、技术推广等项目【mù】2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或可行性研【yán】究4项【xiàng】以上,通过自治区(省【shěng】、部)级【jí】以上主【zhǔ】管部门鉴【jiàn】定(验收)认可,并取得【dé】显著效益。

9.作为第一【yī】完成人【rén】获【huò】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以【yǐ】上与本专【zhuān】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,实【shí】施后取【qǔ】得显著的经济【jì】效益和社会效益,并【bìng】通过【guò】自治区(省【shěng】、部)级以上主管【guǎn】部门鉴定(验收)认可。

10.在新【xīn】技术、新【xīn】材料【liào】、新设备、新工艺等设计、研制【zhì】、开发、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【huà】等【děng】方面【miàn】,取【qǔ】得显著经济效【xiào】益和社会效益,并通【tōng】过【guò】自治区【qū】(省、部)级以上主管【guǎn】部门鉴定(收)认可。

11.在【zài】专业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中,消除事故【gù】隐患或进【jìn】行突发事件救助,分析提出改进工【gōng】程技术【shù】工作的建议或【huò】预防事【shì】故的措施,取得显【xiǎn】著效果,并获得自治区(省【shěng】、部)级以上表彰或二等功【gōng】以上嘉奖的【de】。

第十三条高级工程师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系统【tǒng】掌握专业基【jī】础【chǔ】理论知识和专【zhuān】业技术知识,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【zhǎn】前沿技术【shù】水【shuǐ】平【píng】的能力,熟练【liàn】运用本专业【yè】技术标准【zhǔn】和【hé】规【guī】程【chéng】,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。熟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,掌握相关专业与【yǔ】交叉学【xué】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;熟悉本专业及相关【guān】专业的法律【lǜ】、法规【guī】;熟悉有关【guān】本【běn】专业的方针、政【zhèng】策,掌握本专业生产、技术、经【jīng】贸和【hé】市场等方面【miàn】的【de】信息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具有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【dà】技术【shù】问题的能力,能【néng】够独立参与解决生【shēng】产【chǎn】建设、技术推广、标准【zhǔn】制定【dìng】等应用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难【nán】题【tí】;

2.在【zài】指导、培养中【zhōng】青年学术、技术骨干【gàn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【zhǐ】导【dǎo】工【gōng】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【zuò】和学习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申报【bào】人【rén】员须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,业绩突出,能独立主持和建【jiàn】设重大【dà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,取得了较高【gāo】的经济【jì】效益和社会效益【yì】,同时须【xū】具备下【xià】列条件中的2条:

1.作为第一作者,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【yè】学术专【zhuān】著(5万字以上,译【yì】著8万字以上【shàng】)1部以上或以【yǐ】第一作者在自治区(省、部)级以上公开出版【bǎn】发【fā】行的学(技)术专业刊物【wù】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【piān】以上;非公【gōng】经济组【zǔ】织【zhī】、旗县及以下地【dì】区【qū】工【gōng】作者,发【fā】表专【zhuān】业论文1篇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。

2.作为技术负责人主【zhǔ】持【chí】研发的【de】新产品【pǐn】、新【xīn】材料、新设备、新工艺等已投【tóu】入生产,其中主【zhǔ】持完【wán】成1项以上或作为骨干承【chéng】担2项以上自【zì】治【zhì】区(省、部)级大型工程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,并获自治区级工【gōng】程类技术【shù】成果奖三等奖;在【zài】非【fēi】公组织或盟市及以下地区工作者,主持完成【chéng】当地【dì】重大工程项目并获得盟市科技成果二等奖【jiǎng】、自治区行【háng】业一等奖【jiǎng】。

3.主持企业技【jì】术改造、设备改进、工艺【yì】技术和产品质量【liàng】改进【jìn】全过程【chéng】,或主持【chí】及作为技术【shù】骨干【gàn】承担【dān】2项以上企业的技术规划设计工作【zuò】,取得显著经济效益【yì】和社会效益【yì】,并经盟市(厅、局)级以上业务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部门鉴定【dìng】(验收)认【rèn】可。

4.在【zài】生【shēng】产科研实践【jiàn】中,解决过关键技术难题或【huò】填补自治区某一技术【shù】领域空白,并经盟市(厅、局)级以上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【mén】鉴定(验收)认可。

5.主持或作【zuò】为主要【yào】起【qǐ】草人编制自【zì】治区(省、部)级行业技术【shù】标【biāo】准、规程【chéng】、规范1项【xiàng】以上,并正式公布实施。

6.主【zhǔ】持或作为骨干【gàn】完成盟市(厅、局)级重点或大型科研【yán】、工程、技术改造、技术推【tuī】广等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1项以上,或可行性研【yán】究2项以上【shàng】,通过【guò】同级【jí】以上主管部门鉴定(验收)认【rèn】可【kě】,并【bìng】取得显著效益【yì】。

7.作为主【zhǔ】要完成【chéng】人【rén】获【huò】得1项以上本专【zhuān】业相关的国家实用【yòng】新【xīn】型专利,实施后取得显著【zhe】的经【jīng】济效【xiào】益和社【shè】会效益,并通过盟【méng】市(厅、局【jú】)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(验收)认可【kě】。

8.在新【xīn】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【bèi】、新【xīn】工艺等【děng】推广【guǎng】应用中,将高新技【jì】术研究成果转【zhuǎn】化为【wéi】生【shēng】产力,取得显著社会【huì】效益和经济效益,并通过盟市(厅、局)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【dìng】(验收【shōu】)认可。

9.在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工作【zuò】中【zhōng】,消除事故隐患【huàn】或【huò】进行【háng】突发事【shì】件救助,分析提出改进工程【chéng】技术工作的建议或预【yù】防【fáng】事故的措施,取得显著【zhe】效果【guǒ】,并获得盟【méng】市(厅、局)级以上表彰或三等功以上嘉【jiā】奖的。

第十四条工程师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熟练掌握【wò】并能够灵【líng】活【huó】运用【yòng】本专业基【jī】础【chǔ】理论知【zhī】识【shí】和专业技术知【zhī】识,熟【shú】悉本专业技术标准【zhǔn】和规程,了【le】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【shì】,能在实际工【gōng】作中应用或推广新【xīn】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、新工【gōng】艺、新【xīn】设备、新材料和新的管理方法;依据本专业技术规范、标准进行【háng】研究、设计、生【shēng】产;较好地【dì】掌握相关专【zhuān】业或交叉学【xué】科的理论知识与技术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具有一定【dìng】的技术研究能【néng】力,能够总【zǒng】结【jié】撰写技术性研究成果【guǒ】或【huò】技术报告;

2.具有指导、审核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学习、工作的能力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具【jù】有独立【lì】承担较复杂【zá】工程项目的【de】工作能力【lì】,能够解决本专【zhuān】业范围内较【jiào】复杂的技术问题,同时须具备下列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之一:

1.主持完成盟市【shì】(厅、局)级立项的研究课题1项以上,或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主要技术骨【gǔ】干【gàn】参加盟市(厅【tīng】、局【jú】)级【jí】综合性研究课题【tí】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成【chéng】果经过盟市(厅、局)级以上科技【jì】主管部门鉴定,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,且科研【yán】成果得到较【jiào】好的推广使【shǐ】用。

2.独【dú】立完成【chéng】1项以【yǐ】上产品开发任务,提供完整【zhěng】的技术资料,并【bìng】将【jiāng】产品推向市【shì】场【chǎng】,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。

3.作为主要参加【jiā】人【rén】完成【chéng】的【de】科【kē】技【jì】成果中2项以上列为盟市(厅、局)级科【kē】技成果【guǒ】推广项目。

4.科研成果获盟市(厅、局)级或同级行业协会科技成果奖。

5.在盟市【shì】(厅【tīng】、局)级工程【chéng】项目或长周期攻【gōng】关课题【tí】的研究【jiū】过程中,有经【jīng】过专家审定的重要阶段性成果,或提出的关键性意见被采用后获【huò】得明显效果(需【xū】提供专家推荐信【xìn】或用人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证明【míng】)。

6.作【zuò】为第一作者【zhě】,在公开【kāi】出版【bǎn】发行的自治区(省、部)级以上学(技【jì】)术刊【kān】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。

7.参与撰写本专业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、译著。

第十五条助理工程师

掌握【wò】本专业【yè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,具有独立完成本单位【wèi】技术创新、技术改造、工程项目中一般技【jì】术工【gōng】作的能力,认真【zhēn】完成单位【wèi】分配【pèi】的技【jì】术工作,并【bìng】取得【dé】一【yī】定【dìng】工作业绩。具有指导技术员【yuán】工作的能【néng】力。

第十六条技术员

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【lǐ】论知识和专【zhuān】业技术知识,具有完【wán】成一【yī】般技【jì】术辅助【zhù】性工作【zuò】的【de】实际能力。

第四章附则

第十七条本评【píng】审条件【jiàn】中涉及的工作能力、工作业【yè】绩、科研成【chéng】果、论文著【zhe】作【zuò】等均应与测【cè】绘【huì】工程专业相关,且为任现职【zhí】以来取【qǔ】得(工作业绩成果和获【huò】得【dé】奖项均应为等级内额【é】定人员),并需提【tí】供相应【yīng】的佐证【zhèng】材料。

第十八条本评审条件中有关词(语)或概念的特定解释:

(一)“主【zhǔ】持”是【shì】指作为第一负责人,主持完【wán】成科研课题、工【gōng】程项目或【huò】制定标准。

(二)“以上”“以下”均含本级或本数。

(三)“年”均为周年。

(四)专著译【yì】著是指取得【dé】ISBN统一【yī】书号,公开出版【bǎn】发行【háng】的专【zhuān】业学术专著或译著。学【xué】术期刊【kān】是指【zhǐ】经国家新【xīn】闻出版行政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部门【mén】批准,持有国内统【tǒng】一连续出版【bǎn】物号,领取【qǔ】期刊出版许可证,以刊载研究【jiū】发现和创新成果的学术论文、文献为【wéi】主的定期连续【xù】出版物【wù】。

第【dì】十九条法律【lǜ】法规规定需【xū】取得职业资【zī】格的,应具备相应【yīng】的职业资格。测绘工程【chéng】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人才按国【guó】家有【yǒu】关规定取得的工程领【lǐng】域职业资格,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【zhí】称,并【bìng】可【kě】作为申报高一【yī】级职称的条件。

第二【èr】十条申报人员【yuán】存在伪【wěi】造、变造证【zhèng】件、证明【míng】等申报材料情【qíng】形的,或【huò】有【yǒu】其他弄【nòng】虚作【zuò】假、营私舞弊行为【wéi】的,取消其评审【shěn】资格,对已通过评【píng】审的【de】人员,取消其职【zhí】称,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称证书,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。

第二十一条申报【bào】人【rén】除符【fú】合【hé】本评审条件所明确【què】的要【yào】求外,还须符合申报【bào】评【píng】审年【nián】度自治区职称工作安【ān】排的有关规定,对本评审条件相关条款在申【shēn】报评审年【nián】度自治区职称工作安排中另有规【guī】定的,从其规定【dìng】。

第二十二条本评审【shěn】条【tiáo】件由自【zì】治区人力【lì】资【zī】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自治区【qū】自然资源厅按【àn】照各自职【zhí】责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三条本评审条件自9-21起施行。

《关于印发〈内蒙古【gǔ】自治区测绘工程高(中)级【jí】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资格【gé】评审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(试行【háng】)〉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5〕100号)同时废止。

来【lái】自邯郸市客【kè】户的评论:去年申报,就是有专利【lì】的【de】都过了【le】,没有专利的基本初审【shěn】就淘汰了,是不【bú】是【shì】说明我们【men】单位的【de】业绩都很一般啊?单位的【de】业【yè】绩材料也都提供了,就是【shì】没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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