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石家庄职称申报  >   评审条件频道
职称 主页

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列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

第【dì】一章总【zǒng】则第一条根据《中共中央办【bàn】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〈关于【yú】深化职称【chēng】制【zhì】度改革的意见〉的通知》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【zhàng】部、国家档【dàng】案局关【guān】于【yú】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【zhí】称【chēng】制【zhì】度改革的【de】指 ………

职称证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【de】意见〉的通知》《人【rén】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【jiā】档案局关于【yú】深化档案专【zhuān】业人【rén】员职称制【zhì】度【dù】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【rén】社部发〔2020〕20号)和《内蒙古【gǔ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、自治区【qū】人民政府【fǔ】办公【gōng】厅印发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精神,为【wéi】发挥好人才评价的引【yǐn】领作用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【zhèng】评价档案【àn】人才,促【cù】进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结合自治区实际,制定本评审条件。

第【dì】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各类企事【shì】业单位、社会团【tuán】体、个体经济组织中【zhōng】从事文【wén】书档案、人【rén】事档案、教学档案、医【yī】疗档案、会计档案、科技档案等专【zhuān】门【mén】档案工【gōng】作及档案【àn】研究教【jiāo】育【yù】工作的【de】在【zài】职在岗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人员。

内蒙职称评审条件

内蒙职称

第【dì】三条【tiáo】本评审条件突【tū】出品德、能力和【hé】业绩【jì】评价导【dǎo】向,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【wèi】,对违法、失信和学术不端人【rén】员在评审中实【shí】施一【yī】票否决,激励档【dàng】案【àn】人员提高职业道德【dé】操守。切【qiē】实克服唯学历、唯资历、唯论文【wén】、唯奖项【xiàng】的倾向,注重考察【chá】专业人【rén】才的专【zhuān】业性、创【chuàng】新性和实【shí】际贡献。

第四条档案系列专业人员【yuán】职称【chēng】名称【chēng】为【wéi】:研【yán】究馆员、副研究馆员、馆员、助【zhù】理馆员、管【guǎn】理员【yuán】。其中研究馆员为正高级、副研究馆员为【wéi】副高级、馆员为【wéi】中【zhōng】级【jí】、助理【lǐ】馆员【yuán】和管理员为初级。档案系列【liè】专业【yè】人员【yuán】职称与事业单【dān】位岗位设置相【xiàng】衔接,正高级对应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岗位一至四级,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【zhì】七级,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【bā】至十【shí】级,助理【lǐ】初级【jí】对应专业技术【shù】岗位【wèi】十一、十二级【jí】,管理员初【chū】级对应专业技术岗【gǎng】位【wèi】十三级。

第【dì】五条档【dàng】案系列【liè】专业人员职称通过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,由自【zì】治区【qū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【zhàng】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【dé】。

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

第六条申报档案系列专业职称的【de】人员应当拥护中国【guó】共产党领导【dǎo】,热爱祖国,遵守【shǒu】中华人民共和国【guó】宪法和法律法规,践【jiàn】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铸牢【láo】中华民族共同体【tǐ】意【yì】识;具有良好【hǎo】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【jīng】神【shén】,作风端正;热爱本职【zhí】工作,具备【bèi】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【yè】务技能,积极为自【zì】治区【qū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。

第七条任现职【zhí】以来近3年年【nián】度【dù】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以上,并按要【yào】求参加【jiā】继【jì】续教育。

第八条学历(学位)、资历条件

(一)申报研究馆员职称须具备的条件:

具备【bèi】大学本【běn】科及以上学历,或学士及以上学位,且取得本专【zhuān】业副【fù】研究馆员职【zhí】称后,在【zài】相应专业技术岗位【wèi】任职【zhí】满5年。

(二)申报副研究馆员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【jù】备博【bó】士【shì】学位,且取得本专业馆员职称后,在相应专业技术【shù】岗位任职满2年;

2.具备硕士学【xué】位【wèi】、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且【qiě】取得本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馆员职称后【hòu】,在相【xiàng】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【mǎn】5年。

(三)申报馆员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博士学位;

2.具备【bèi】硕士【shì】学位,且取得本专【zhuān】业助理馆【guǎn】员【yuán】职称后,在相应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;

3.具备大学【xué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【wèi】,或大学专科【kē】学历【lì】,且取得本【běn】专【zhuān】业助理【lǐ】馆员职【zhí】称后,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;

4.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高【gāo】中【zhōng】(含【hán】中专、职【zhí】高、技校,下同【tóng】)毕业学历,且取得本专业助理馆员职称后,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【mǎn】7年。

(四)申报助理馆员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硕士学位、大学本【běn】科【kē】学历或学【xué】士【shì】学位,从【cóng】事档案工【gōng】作满1年;

2.具备大【dà】学【xué】专【zhuān】科学历【lì】,且取得本专业管理【lǐ】员【yuán】职称后【hòu】,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;

3.具备高中毕【bì】业学历,且取得本专业管理员职【zhí】称后【hòu】,在相应【yīng】专业技术岗位【wèi】任职满【mǎn】4年。

(五【wǔ】)申报【bào】管理员【yuán】职称须【xū】符【fú】合的条件:具备大学专科、高中毕业学历,从【cóng】事档案工【gōng】作满1年。

第九条破格申【shēn】报条【tiáo】件按照【zhào】评审年【nián】度自治区职称改革工【gōng】作有关规定执行【háng】。

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

第十条申报者除【chú】具备第二章规定的【de】申报基本条件外,还需【xū】达到【dào】以下【xià】相应【yīng】能力业绩【jì】条件。

第十一条研究馆员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深刻理解档案【àn】工作的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、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规范。全面【miàn】掌握档【dàng】案【àn】专业【yè】基础理论【lùn】和国内【nèi】外前沿发展动态,能够【gòu】熟练运用档【dàng】案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,将档案工作【zuò】与所在单位、行【háng】业进行深度融合,发挥【huī】引【yǐn】领与示【shì】范作用,得到业内【nèi】认可,并在【zài】档【dàng】案学某一领【lǐng】域具有独创性见解和深入研究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对本【běn】地区【qū】、本【běn】系统档案事【shì】业发【fā】展有突出贡献,获自治【zhì】区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表彰【zhāng】;

2.具有较【jiào】强的档案业务研究和组织【zhī】指导【dǎo】能力,负责组织实施档案专业重大【dà】课题研究【jiū】计划、方【fāng】案,并取得高水【shuǐ】平【píng】研究成果;

3.具【jù】有较【jiào】强的档案业【yè】务问题研究能力,有较高影响力【lì】的代表性技术【shù】成果【guǒ】,提【tí】出促进档案事业发【fā】展的新思路、新方【fāng】法;

4.主持制定本行业的档案工作发展规划;

5.在【zài】指导、培【péi】养中青年学术【shù】技【jì】术骨干方面【miàn】做【zuò】出突出贡献,能够有效指导【dǎo】副研究馆员及【jí】以下人员的业务工【gōng】作和【hé】专业学习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:

1.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档【dàng】案管理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期间,获得盟市【shì】(厅【tīng】、局)级【jí】以上【shàng】档案管理方面的奖项2项以上;

2.主持制定盟市(厅、局)级以上【shàng】档案事业中【zhōng】长【zhǎng】期规【guī】划或从事行业规划、档【dàng】案政【zhèng】策研究,主持制定重点行业规划【huá】、重要【yào】档案政策、重要规章制度和【hé】行业标【biāo】准等,并经【jīng】主管部门批【pī】准付诸【zhū】实施;

3.主持自治区(省、部)级以上研究课题,并被有关部门采纳;

4.指导完成本地区、本系统、本单位档案工作【zuò】通过自治区级以上【shàng】考【kǎo】核测评,达【dá】到一级标准;

5.在省部级【jí】以上公开发行【háng】的专【zhuān】业刊【kān】物上【shàng】发表本专业学【xué】术论文3篇以上(第一作者);或编写正式出版学【xué】术【shù】专著或合著【zhe】(前三位作者)1部【bù】以上。

第十二条副研究馆员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【fǎ】规、规章制度、标【biāo】准规范。系统掌握档案专业基础【chǔ】理论和专【zhuān】业知识,具备较高质【zhì】量完【wán】成业务【wù】工【gōng】作的【de】能【néng】力和素【sù】质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能够独立承担【dān】本专业【yè】盟市(厅、局)级以上课题的研【yán】究,并【bìng】取【qǔ】得一定【dìng】成果;

2.参与高【gāo】层【céng】次有影响的档【dàng】案论坛、研【yán】讨会或【huò】报告【gào】会等重大活动,提【tí】交价值较高的学术报告并获奖励【lì】;

3.牵【qiān】头制【zhì】定本单位、本系统【tǒng】、本行【háng】业的规章制度、标准规【guī】范,对档【dàng】案工作开展具有较强的指【zhǐ】导意义;

4.在【zài】指导【dǎo】、培【péi】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【xiàn】,能【néng】够有【yǒu】效指导馆员【yuán】及以【yǐ】下【xià】人员的业务工作和专业学习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:

1.获得本专业盟市(厅、局)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;

2.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制定重【chóng】点行业规划、重【chóng】要档案政策、重要规章【zhāng】制【zhì】度和行业【yè】标准1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并【bìng】经主管【guǎn】部门批准付诸实施;

3.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研究【jiū】盟市【shì】(厅、局)级以上课【kè】题,并被【bèi】有【yǒu】关部门采纳【nà】;

4.指导本地区、本【běn】系统、本【běn】单位档案【àn】工作通过自治区级以上考核测评,达到二【èr】级标准;

5.在【zài】省部级【jí】以上公开发行的专【zhuān】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【lùn】文1篇以上(第一作【zuò】者);或编【biān】写【xiě】正式【shì】出版学术【shù】专著【zhe】或【huò】合著(前三位作者)1部以上。

第十三条馆员
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
比较熟悉【xī】档案工作法律【lǜ】法规【guī】、规章制度、标准【zhǔn】规范。比较系【xì】统掌握档案【àn】专业的【de】基础【chǔ】理论和专业知识,具备【bèi】独立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能力【lì】和素质【zhì】。

(二)工作能力

1.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、标准规范;

2.具有研究档案业务问题的能力,能够制订档案工作方案;

3.能够指导助理馆员业务工作。
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
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作【zuò】为主要参与者参【cān】与【yǔ】完成本单位【wèi】档案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及组织管理,经【jīng】实践运用达到预期目标;

2.工作能力突出,受到本单位或档案主管部门的专业性表彰。

第十四【sì】条助理馆员了【le】解档【dàng】案工作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、标准规【guī】范【fàn】。掌握档【dàng】案专业基本知【zhī】识、档案业【yè】务工作【zuò】方法和技【jì】能。有一【yī】定【dìng】的研究能力,能够对档案业【yè】务问题开展基本研究。从事或参与【yǔ】档案【àn】工作,能够【gòu】提出工作方案并组【zǔ】织实施。具有指导【dǎo】管理员工作的【de】能力。

第十五条管理员基本【běn】了解【jiě】档案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法律法【fǎ】规、规章制度、标准规范。基本掌握档案专业【yè】知识、档案【àn】基础业务【wù】工【gōng】作的方法和技能。能够完成【chéng】所承担的工作,对【duì】档案进行初步整理【lǐ】和加【jiā】工。

第四章附则

第十六条本评审条件中涉及的工【gōng】作能力、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业绩、科【kē】研成果【guǒ】、论文著作等均应与档案专【zhuān】业相关,且【qiě】为【wéi】任现职以来取得(工作业绩成果【guǒ】和【hé】获得奖项均应为【wéi】等级【jí】内额定人员),并需提【tí】供相应【yīng】佐【zuǒ】证材料【liào】。

第十七条本评审条件中有关词(语)或概念的特定解释:

(一)“主持”是指科研课题、项目或标准的第一完成者。

(二)“以上”、“以下”均含本级或本数。

(三)“年”均为周年。

(四)“成【chéng】绩”、“效益”等【děng】,以申报人员提供的【de】有关部门印发的【de】认证文件或【huò】证书为依据,或者提供【gòng】所在单位或【huò】旗县级以上业务【wù】主管【guǎn】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【míng】材料。

(五)专著译著是【shì】指【zhǐ】取得ISBN(国际标准书号)统一书【shū】号,公【gōng】开出版发行的专业【yè】学术专著或译【yì】著【zhe】。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刊物是指取得ISSN(国际标准刊号)或CN(国内【nèi】统【tǒng】一刊号)刊号【hào】的专业学术技术期刊【kān】。

第十【shí】八条申报人员存在伪【wěi】造、变【biàn】造证件、证明等申报材料情【qíng】形的,或有其他【tā】弄虚【xū】作假、营私舞弊【bì】行为的,取消其评审资格【gé】。对已通【tōng】过评审【shěn】的【de】人【rén】员,取消其职称,由发【fā】证机关【guān】收回其职称证书,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。

第十九条申报人除符合本【běn】评审条件【jiàn】所明确的要求外,还须【xū】符合【hé】申报评审年度自治区职称工【gōng】作安排的有关规定,对本评【píng】审【shěn】条【tiáo】件相关【guān】条款【kuǎn】在【zài】评审【shěn】年【nián】度自治区职称工作安排中【zhōng】另有规【guī】定的,从其【qí】规定。

第二十条本评审条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

厅、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一条本评审条件自9-20起施行。

《关于印发〈内蒙古自【zì】治【zhì】区档案【àn】专业高(中)级专业技术【shù】资【zī】格评审条件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内【nèi】人【rén】社发〔2015〕126号)同时【shí】废止【zhǐ】。

来自内蒙古【gǔ】客户的评【píng】论:请【qǐng】问老师,我们这种【zhǒng】工程单位的人,实际都【dōu】是跟着项目跑【pǎo】,我【wǒ】们要是申【shēn】报职称,是【shì】按照实际【jì】工作地还是社保缴纳地域申报呢?

本站访客:969职称咨询请扫描 职称咨询请扫描
Copyright @2017-2027 Power by www.18352411525.com
冀ICP备16025205-2号
19932190230
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,点击进入微信添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