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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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生物医药技术专业高、中级资格评审标准

第一条为适应【yīng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【shè】事业发【fā】展的新【xīn】要【yào】求,推动本市生【shēng】物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【zhǎn】,促进【jìn】生【shēng】物医药【yào】技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【píng】价相【xiàng】关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【yuán】 ………

职称证

天津职称

第一条  为适应中国特色【sè】社【shè】会【huì】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,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【chǎn】业持【chí】续健【jiàn】康【kāng】快速发展,促进生物医药技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【dì】评【píng】价【jià】相关【guān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员的【de】能力【lì】和水【shuǐ】平,创造优秀人才【cái】脱颖而【ér】出的环【huán】境,根【gēn】据国家和本市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,制【zhì】定本评审标准【zhǔn】。

第二条  专业领域

本标准中【zhōng】生【shēng】物医药技术【shù】专业是指与生物【wù】工程、生物技术、生物化学、生物制药【yào】、化学制药、中药制【zhì】药、医疗器械、医【yī】药技术等相【xiàng】关领域的【de】专【zhuān】业。

第三条  适用范围

本标准适用于本市企事【shì】业【yè】单位(包括非公【gōng】经济组【zǔ】织和科技型中【zhōng】小企【qǐ】业)中【zhōng】从事生物【wù】医【yī】药技术专【zhuān】业基础研究、应【yīng】用研究及产品【pǐn】开发【fā】等工作,申报高级(研究员、副研【yán】究员)、中级(助理研【yán】究员)任职资格【gé】的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。

第四条  基本条件

申报人员必须【xū】拥护中【zhōng】国【guó】共产党的领【lǐng】导,热爱祖【zǔ】国,遵纪守法,具备良好【hǎo】的职业【yè】道德和敬业精【jīng】神【shén】,学术作风正派【pài】,热爱本职工作,致力于科学【xué】研究事【shì】业,积极【jí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【shè】服务。

任现职期间,历年业绩考核均应为“称职”以上。

第五条  学历和资历

(一【yī】)申【shēn】报研究员任职资格,须具有大学本科【kē】以上学历,取【qǔ】得副研究员资格后【hòu】,从事本专业技术【shù】工作5年以上。

(二)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获得博士【shì】学位,取【qǔ】得助理研究【jiū】员资格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【zuò】2年以【yǐ】上;

2.获【huò】得硕士学位,取得【dé】助理研究【jiū】员资格【gé】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【shù】工作4年【nián】以上【shàng】;

3.大学本科【kē】学历【lì】,取得【dé】助理研【yán】究员资格【gé】后,从事【shì】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。

(三)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获得硕士学位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;

2.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【jiū】生班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【jì】术工作【zuò】3年以上【shàng】;

3.大学专【zhuān】科以上学历【lì】,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,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【shù】工【gōng】作4年【nián】以上。

第六条  业绩成果

(一)申【shēn】请研究员任【rèn】职资格评审的人员,在担任副研究【jiū】员职【zhí】务期间【jiān】,应具备下列条件之【zhī】一:

1.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三等奖以【yǐ】上(额【é】定人员),或【huò】省部【bù】级二等奖以上(前3名【míng】),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(第一【yī】完【wán】成人);

2.承【chéng】担国家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或【huò】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(前3名);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(前【qián】3名【míng】),项【xiàng】目通过验收或成果【guǒ】通过鉴定【dìng】,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【huì】效【xiào】益(有应用单【dān】位证【zhèng】明【míng】),或主持完成工作单【dān】位自【zì】主科研项目4项,项目【mù】通过验收,并【bìng】取得【dé】显【xiǎn】著的经济【jì】效益和社【shè】会效益(有应用单位证明);

3.获得授权发明专利【lì】3项(第一【yī】发明人【rén】),专利内容【róng】应与生物医【yī】药技【jì】术专业相【xiàng】符,并且至【zhì】少有1项已经实际【jì】实施或正进【jìn】行成【chéng】果转化;

4.作为项目【mù】负责人取得新药【yào】证【zhèng】书、临【lín】床批件或医疗器械产【chǎn】品【pǐn】注册证(三类【lèi】)。

(二)申报副研究员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获省【shěng】部级科【kē】技奖【jiǎng】二等奖以上(额定人员),或三等【děng】奖2项(前【qián】3名【míng】);

2.作为主要成【chéng】员完成省部级【jí】科研项目(前3名),或主持完成厅【tīng】局级科研项目2项,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通过【guò】验收,并取【qǔ】得一定的【de】经济【jì】效【xiào】益和社会【huì】效益(有【yǒu】应用单位证明),或【huò】主持完成工作单位自主科研项目【mù】3项,项目通过验【yàn】收,并取【qǔ】得【dé】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【xiào】益(有应用单位证【zhèng】明);

3.获【huò】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(第一发【fā】明人),专利内容应与生物医【yī】药技【jì】术专业相【xiàng】符,并且有【yǒu】1项已【yǐ】经实际实施或正进行【háng】成果转化;

4.作为主要【yào】参加者取得新【xīn】药证书【shū】、临床批件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【cè】证(三【sān】类)。

(三)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获厅局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(额定人员);

2.参与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,项目【mù】通【tōng】过验收【shōu】,或作为【wéi】主要成员完成【chéng】工【gōng】作单【dān】位自主科研项【xiàng】目1项(前3名),项目通过验收;

3.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,专利内容应与生物医药技术专业相符。

第七条 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

(一)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.具有本学科广博而坚实的【de】基【jī】础理论【lùn】和【hé】专业【yè】知识【shí】,并有【yǒu】深入【rù】的研【yán】究和独到的见解,掌握与【yǔ】生物医药技术【shù】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;

2.掌握生物医【yī】药技术专业国内外【wài】现状及发展趋势,具有【yǒu】较高的学术造诣【yì】,是本【běn】专业【yè】领域的学术【shù】带头【tóu】人;

3.深入了解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及技术规范;

4.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。

(二)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.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【shí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【zhī】识,在相关【guān】领【lǐng】域【yù】具有研究专【zhuān】长,熟【shú】悉生【shēng】物医药技术专业【yè】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;

2.了解生物医药技术专业【yè】国内外发展趋势【shì】,有较丰富的学【xué】术积累和科研经验,是【shì】本【běn】专业领域的学术【shù】骨干【gàn】;

3.熟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及技术规范;

4.能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。

(三)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(学科)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;

2.了解生物医药技术专【zhuān】业的现状和动【dòng】态,具有熟练的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能【néng】和操作能力;

3.掌握本专业领域必要的标准、技术规范;

4.能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。

第八条  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

(一)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.能【néng】根据【jù】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【tí】出本【běn】学【xué】科的【de】研究方向,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【de】研究课题,或开【kāi】拓【tuò】一个新的研究领域;

2.有丰富的科研实践经【jīng】验,能完成规【guī】定研究【jiū】任务【wù】,创造性【xìng】地解决重大的、关【guān】键性的科学技【jì】术问题;

3.能承担【dān】和【hé】完【wán】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,有开创【chuàng】性【xìng】研究的能力,起到项目主持人【rén】的作用;

4.能带领科研团队协同攻关【guān】,善【shàn】于培养【yǎng】青年人【rén】才,具有指导中级以上研究人员开展工作的能【néng】力【lì】。

(二)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.了解【jiě】本【běn】学科【kē】的发展【zhǎn】趋势,能选定有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,并进行开拓性【xìng】的【de】研究工【gōng】作;

2.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,能【néng】处理【lǐ】本专业较复杂【zá】疑难【nán】问题,解决【jué】关键性科学技术【shù】问题;

3.能承担和完成省部【bù】级以上重【chóng】大科研项目,组织和指导课【kè】题组制【zhì】定可行【háng】的研究方【fāng】案,提出【chū】有效的技术路线;

4.能带【dài】领【lǐng】小型科研团队工作,指【zhǐ】导【dǎo】中、初级研究人员进行研【yán】究工作。

(三)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,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.熟悉本学科的研究方向,能【néng】参与具有较大学术【shù】价值或【huò】应【yīng】用【yòng】价值研究课【kè】题的选题和【hé】研究方案的制定;

2.熟悉科研工作的全过程,能独立解决某些关键性技术问题;

3.能独立承担【dān】一般性研究课题,参与国【guó】家或【huò】省部级科研课题或科技开发项【xiàng】目的研【yán】究,提【tí】出研究【jiū】方案和技【jì】术路线,能【néng】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研究文章【zhāng】;

4.有一定的科研、开发或成果推广经验,能指导研究实习员工作。

第九条  继续教育

任现职以【yǐ】来,已完成本部门、本【běn】行业及政【zhèng】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规定的【de】继续教育任务。

第十条  破格晋升条件

对【duì】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【lì】要求【qiú】,业绩【jì】显著,贡献突出的人员【yuán】,可不受本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第五条“学历【lì】和【hé】资历”的限制,破格申报相应【yīng】的资格。

(一)破格申报研究员资格

1.学历符合条件而资【zī】历不符合条件的,应具【jù】备下述【shù】条件:获【huò】国家【jiā】级科技奖二【èr】等奖以上【shàng】(前5名【míng】)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(前3名)。

2.资历符合条件而学历不符合【hé】条件【jiàn】的副研【yán】究员【yuán】,除应具【jù】备上述破【pò】格条【tiáo】件外,还【hái】必须通过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【shí】考试【shì】。

3.对【duì】于海内【nèi】外【wài】引【yǐn】进的【de】高层次人【rén】才和急需人才,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列入国家和天津市【shì】“千人计划【huá】”的,可直【zhí】接申报评【píng】审。

(二)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资格

学历符合【hé】条件而资历【lì】不符合【hé】条件的【de】助理研究员,应【yīng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(前5名),或省部级二等奖以【yǐ】上(前3名);

2.取得新药证书、1.1类新【xīn】药临床批件或医疗【liáo】器械产品注册证【zhèng】(三类【lèi】)。

第十一条  其他要求

(一【yī】)申报者【zhě】应按规定提交【jiāo】申报材料,并按【àn】人事档案管【guǎn】理关系及【jí】规定的程序送评,否【fǒu】则评委会不予评【píng】审。

(二)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均应为任现职后取得。

(三)本评审标准中【zhōng】所指“科技奖励”系指【zhǐ】自然科学奖、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发【fā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【jiǎng】及其他同【tóng】档次科技奖项。

(四)本评审标准中“以上”均含本级(或本数量)。

(五)本评审标准【zhǔn】中所规定的“学历”,是指国家承【chéng】认的【de】国民教育序列【liè】学历。国(境)外所取得的【de】学历【lì】,须经国【guó】家教育主管部【bù】门认证。

(六)本评审标准中的业绩成果,须附相关的证书、文件原件。

(七)各类【lèi】奖励认证【zhèng】,需提供授奖部门颁发的个人获奖证书、表彰【zhāng】文【wén】件,奖励级别【bié】应以颁【bān】奖机关的级别【bié】为准【zhǔn】。

第十二【èr】条  本【běn】标准自颁布之日起【qǐ】施行,至9-21止。《市【shì】人力社保局关【guān】于印发天【tiān】津市自然科学【xué】研究系【xì】列生物医药技术专业高【gāo】、中级资格评审标【biāo】准的通知【zhī】》(津【jīn】人社局发〔2015〕85号)同时【shí】废止。

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

9-21印发

来自天津市【shì】客户的评论:请问熊老师【shī】,按照【zhào】目前的情况来说,我们这种普【pǔ】通单位上班【bān】的,是不是没有【yǒu】论【lùn】文【wén】和【hé】专利基本就没戏了呢?感觉去【qù】年【nián】申报的时候,尤其是专【zhuān】利,没有专【zhuān】利的基【jī】本都淘汰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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