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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高级专业技术【shù】职称【chēng】:供热工【gōng】程专业建筑工【gōng】程师职称申【shēn】请条件

职称证

评审【shěn】标准【zhǔn】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【tè】色社会主【zhǔ】义思想为指导,深【shēn】刻领悟“两【liǎng】个确【què】立【lì】”的【de】决定性意义,树【shù】牢“四个意识【shí】”、坚定【dìng】“四个【gè】自信”、坚决做【zuò】到【dào】“两个维护”,应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【lùn】知识和专业技【jì】术知识【shí】,具有跟【gēn】踪本【běn】专业科技发展前沿【yán】水平【píng】的能力,熟练运用【yòng】本专业技术标准【zhǔn】和规程,在相关领【lǐng】域取得重要成【chéng】果。长期【qī】在本【běn】专业一线工【gōng】作,工作业绩突出,能够独【dú】立主持和建设重【chóng】大【dà】工程项【xiàng】目,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,取得了较高【gāo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在指导【dǎo】、培养中【zhōng】青年学术技术骨【gǔ】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有培养【yǎng】和指导【dǎo】工程师工作的【de】能力。

建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

建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【yī】)深入学习贯彻习【xí】近平【píng】新时代中国特色【sè】社【shè】会主义思想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【hé】国宪【xiàn】法和法【fǎ】律法规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(三)热爱本职工作,身心健康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(四)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。

(五)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博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【shī】职称后,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【mǎn】2年;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或大【dà】学【xué】本科学历,或学士【shì】学位,取得【dé】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【zuò】满5年。技工院【yuàn】校毕业生按国家和【hé】省【shěng】有关规定申报。

三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【xiàng】目完成人承担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【mù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1项【xiàng】市(厅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上;承【chéng】担国家、省(部)级【jí】标准、规范和规【guī】程1项以上,并经过专【zhuān】家评审和成果验收。完成省(部)级城乡【xiāng】规划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完【wán】成市(厅)级城乡规划科研项目3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作为主要【yào】完成人【rén】完成国家、省(部)级标准【zhǔn】、规范和规程2项【xiàng】以上。

2.作为主【zhǔ】要起草人编制【zhì】完【wán】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【biāo】准2项以【yǐ】上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【chí】编制【zhì】完【wán】成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【huá】、(地【dì】级)的区域规划、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2项以上,主【zhǔ】持编【biān】制【zhì】完成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下城市总体【tǐ】规划【huá】3项以上,或规模与【yǔ】之相当【dāng】的单独编制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、开发【fā】区、园区总体规【guī】划。

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完成人参【cān】加【jiā】编制完成跨【kuà】市域【yù】的城镇体系规划1项、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【tǐ】规划3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;参加编制完成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,或【huò】规模与之相当的单【dān】独编制的县【xiàn】域城镇体系规划、开发区、园【yuán】区总体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。或作为主要【yào】完成人参加编制完成跨市域(地级)以上的【de】区域规划【huá】3项以【yǐ】上、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上的【de】城市【shì】总【zǒng】体【tǐ】规划2项以上。

4.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主【zhǔ】持编【biān】制完成20万人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2项以上或详细城市设计1项以上;20万人口【kǒu】以【yǐ】下总【zǒng】体城市设计3项以【yǐ】上或详细城市设【shè】计2项以上【shàng】。

作为【wéi】主要完成人编制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3以【yǐ】上项或详细城【chéng】市设【shè】计2项以上;20万人【rén】口以【yǐ】下总体城市设【shè】计4项以上【shàng】或详细城市设计3项以上。

5.作为项目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负责人【rén】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组织或主持完成省级及以【yǐ】上风【fēng】景名胜区、自然保【bǎo】护区、旅游区、文物古迹历史街区或【huò】历史文化名城(名镇、名村)专项【xiàng】规划3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20万人口以上【shàng】城市的【de】公【gōng】用共设施、城市交通、公共管【guǎn】理和【hé】服务设施规【guī】划3项,100公顷以上【shàng】的风景园林【lín】规划1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其他专【zhuān】项规划5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。

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【yào】完成人【rén】参加编制完【wán】成省级以上风景区、自然保护区、旅游区、历【lì】史街区【qū】和历史文化名【míng】城【chéng】(名镇、名村)专项规划3项以【yǐ】上;或20万人口以上城【chéng】市公用设施、城【chéng】市【shì】交通、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【shī】规【guī】划5项以【yǐ】上,100公顷以上【shàng】的风景园林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2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或其他专项【xiàng】规划6项以上。

作为专业负责人组织或【huò】主持完成规【guī】模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下城市【shì】或镇县【xiàn】城总体规【guī】划或县域城镇体系【xì】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3项以上,或规模与【yǔ】之相当的开发【fā】区、园区【qū】总体规划。

6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组织或主【zhǔ】持完成5平方公里用地【dì】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控制【zhì】性详细规划3项以上,经规划部门组织评【píng】审并【bìng】经【jīng】政府批准;或10公【gōng】顷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的建【jiàn】设工程项目修【xiū】建性详【xiáng】细规划5项以上(含【hán】居住小区规划、片区规划和街【jiē】区环境景观规划、工业用地规划【huá】等),并经过【guò】部门审定通过。项目主管【guǎn】行政部门组织【zhī】评审通过。

7.依法取【qǔ】得国家相关【guān】专业或相近【jìn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【shū】,且注册【cè】在本申报单位。

(二)从事【shì】建筑【zhù】工程(建筑设计【jì】、建筑施工、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、岩土工程、安【ān】装工程、装饰装【zhuāng】修)工作【zuò】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【xià】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【mù】完【wán】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,或省(部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省(部)级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1项和市(厅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【jiàn】定或验收或评【píng】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【yè】或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标准2项以【yǐ】上,并【bìng】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【shī】。

3.作为主要【yào】技术【shù】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推广【guǎng】应用新产品、新【xīn】结【jié】构、新技术、新工艺3项以上,并通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验收【shōu】认可。

4.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【yè】或【huò】相近【jìn】专业(一级)执业资格证书,且注册在【zài】本申报【bào】单位。

5.从事建【jiàn】筑设计、建筑施工【gōng】、岩土工【gōng】程、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【shù】人员【yuán】,按专业【yè】分别【bié】具备以下条【tiáo】件中【zhōng】的一条:

①建筑设计:作为主要【yào】负【fù】责【zé】人或技术(专业)负责人主持完【wán】成3项大【dà】型工【gōng】程项目或4项中型【xíng】以上【shàng】工程项目的设计;

②建筑施工、监理【lǐ】及项目管理:作为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经理【lǐ】(总监【jiān】理工程师、项目【mù】经【jīng】理):作【zuò】为项目经理或【huò】技术(专业)负责人【rén】主持完成1项以上一【yī】级房屋建筑【zhù】工程或2项以上二【èr】级房屋建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【mù】的施工;

③岩【yán】土工程(岩土勘察、设计、测试、治【zhì】理【lǐ】,水文地质勘【kān】察,建设项目水【shuǐ】资源论证,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【gū】,地质灾害治【zhì】理【lǐ】工程勘察、设计【jì】和施工,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【zhì】、环【huán】境地质调查等):作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【shù】(专业【yè】)负责人完成【chéng】3项大型或4项中型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;

④安装工程(管道、钢【gāng】结【jié】构、工业设【shè】备、起重运输、工业电气仪表【biǎo】等):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(专业【yè】)负【fù】责人主【zhǔ】持完成1项以上一级机电安装大型工程【chéng】或2项以【yǐ】上二级机电【diàn】安装【zhuāng】中型工程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的施工【gōng】;

⑤装饰装修【xiū】:作为【wéi】项目经【jīng】理或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(专【zhuān】业)负责人【rén】主持完成2项一级房屋建筑【zhù】工程或3项【xiàng】以上二【èr】级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项目装饰装修的设计和施工。

(三)从事建设【shè】工【gōng】程管理(质【zhì】量监【jiān】督【dū】、安【ān】全监【jiān】督、招标代理【lǐ】、工程测量、质量检测、工程造价管理)的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,具备下列条件【jiàn】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,或省(部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上,或省(部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1项以上和市(厅)级【jí】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上,并【bìng】通【tōng】过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组【zǔ】织的鉴定或验收或【huò】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推广应用新产【chǎn】品、新结构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【yì】3项以上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验收【shōu】认可;

4.依法取得国【guó】家【jiā】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级)执【zhí】业资格证书,且注【zhù】册在本申报【bào】单位。

5.从事质量监【jiān】督、安全监督、招【zhāo】标代【dài】理等工作的【de】工程技术人员:作为【wéi】项【xiàng】目主要

负责人完成5项以上一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市【shì】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,或10项以上二【èr】、三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【huò】市政公用工程建设【shè】工【gōng】程的质量监【jiān】督、安全监督、咨询、招投标等工【gōng】作;从事【shì】工程监理、项目管理工作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【shù】人员:作为【wéi】工程负责人或【huò】专业负【fù】责人完成【chéng】2项以上【shàng】一级房【fáng】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【yòng】工【gōng】程建设工程,或3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【huò】市政公用工程【chéng】建设工程的监理、项目管理工【gōng】作。

6.从事工程测【cè】量、质量检测【cè】(监测)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【shù】人员【yuán】,作为专业技【jì】术负【fù】责人完【wán】成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【shì】政公用工【gōng】程建【jiàn】设工程项【xiàng】目5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,或二【èr】、三【sān】级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8项以上的工程测量、质量检测(监测)工作。

7.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编【biān】制与审查【chá】、建【jiàn】设工程造【zào】价计价依【yī】据和计价标准(规范【fàn】、规程、规则)的编制与审查【chá】工作的【de】工【gōng】程造【zào】价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①作为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或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,承【chéng】担过一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3项以上,或二、三类【lèi】建筑【zhù】工程建设项目5项以上的工程【chéng】造【zào】价确【què】定的编制【zhì】和审查;

②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编制人员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,主【zhǔ】持或参加过全【quán】国统一【yī】、省(区、市)、行业工程【chéng】造价计【jì】价依据以及国家或地方计价标准【zhǔn】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【zé】)的【de】编制【zhì】(审查【chá】)和管【guǎn】理(以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国家或【huò】地方计价标【biāo】准发布的名单为准);

③作为【wéi】技【jì】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,主【zhǔ】持并负责编审本地区新技术、新工【gōng】艺、新【xīn】产品3项以上补充【chōng】计价【jià】依【yī】据并【bìng】发布执行。

(四)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公用事业(给排水【shuǐ】、燃【rán】气、供热、污水和垃圾处理)工程的科研、规划、设计【jì】、施【shī】工【gōng】、管理等【děng】工作的工程技【jì】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【jiàn】中的一条:

1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【chéng】国家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目,或【huò】完成省(部)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省(部)级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1项【xiàng】和市(厅)级科研项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,并【bìng】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【yào】起草【cǎo】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或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标准2项,并【bìng】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【chí】完成3项大【dà】型【xíng】或【huò】4项中型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4项大【dà】型或5项中型以【yǐ】上工程【chéng】项目的【de】规划【huá】设计或施工【gōng】管理工作。

4.担【dān】任公用【yòng】事业生产运营大型企业生产技术负责人工作5年【nián】以上或从事本专业生产技术连【lián】续工作10年以上【shàng】,或在中小型企业【yè】担【dān】任生产技术负【fù】责人7年以上【shàng】或【huò】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【yè】生产【chǎn】技术【shù】连续工作10年以上,无【wú】重大责任事故(包括质【zhì】量、安全【quán】、设备)。

5.依法取【qǔ】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【yè】(一级)执【zhí】业【yè】资【zī】格证书,且注册在本【běn】申报单位。

(五)从事市政工【gōng】程(道路、桥梁、交通与照明)科研、规划【huá】、设计【jì】、施工【gōng】、管【guǎn】理等工作【zuò】的工程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员,具备下列条件【jiàn】中的一【yī】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【mù】完【wán】成人完成【chéng】国家级科研项目【mù】,或【huò】完成【chéng】省(部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以

上,或【huò】省(部)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1项和市(厅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组织的鉴定【dìng】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人【rén】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【zhǔn】2项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批【pī】准实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【zhǔ】持完成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【guī】划;或【huò】交通工程设计【jì】3项以【yǐ】上划。

4.作为项目主【zhǔ】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【chéng】2项以上大【dà】型或4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中型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【mù】的设计【jì】、施工【gōng】,或作【zuò】为专业负责人参【cān】加完成【chéng】4项以上中型以上桥梁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。

5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技【jì】术负责人完成城【chéng】市【shì】道路、桥梁【liáng】、照明【míng】养【yǎng】护管理6项以上的【de】独立维护工程,且在养【yǎng】护管理【lǐ】单位【wèi】连续工作【zuò】满10年以上,负责的设施完好,未出现【xiàn】安全事故。

6.依法取【qǔ】得国家相关专【zhuān】业或相近专【zhuān】业(一级)执【zhí】业资格【gé】证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【bào】单位。

(六)从【cóng】事风景园林科研、规划【huá】、设计、施工、养护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工作的【de】工程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员,具【jù】备下【xià】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【jiā】级科研项目【mù】,或【huò】完成省(部)级科【kē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上,或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【yán】项目1项【xiàng】和市(厅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2项以上,并通过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组织的鉴定【dìng】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【wéi】主要起草人编制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【huò】地方标准2项【xiàng】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负【fù】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【fù】责【zé】人完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【qū】规划【huá】1项以上,或省【shěng】、市级风景名胜区【qū】规划2项以上,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3项【xiàng】,或风景园林规【guī】划【huá】3项以【yǐ】上,并已经实施。

4.主持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3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中型或5项以上小型【xíng】风景园林工程项目【mù】的设【shè】计。

5.作为项【xiàng】目主要【yào】负责【zé】人或技【jì】术负责人主持【chí】完成大型2项以【yǐ】上或中型3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风景园【yuán】林工【gōng】程项【xiàng】目的施工,工程经验收合格【gé】。

6.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或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负责人从事城市绿地养护管理10年以【yǐ】上,养护工程【chéng】连【lián】续3年以上被【bèi】评【píng】为优秀等级,或荣获【huò】省级以上行业【yè】评优称号。

7.作为【wéi】管理工【gōng】作主要负责人所承担的工作【zuò】获省级【jí】以上业务表【biǎo】彰【zhāng】、奖励、命名。

8.依法取得【dé】国【guó】家相关专【zhuān】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【yè】(一级)执业资格证书,且【qiě】注册在本申报单位【wèi】。

四、业绩成果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:

(一)获省【shěng】(部)级【jí】科学技术奖,或者获【huò】国【guó】家授【shòu】权评奖的行业协会、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或三等【děng】奖2项以上。

(二)获【huò】省(部【bù】)级【jí】优秀规划【huá】、勘察、设计【jì】二等奖【jiǎng】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者获市(厅)级优秀规划、勘察、设计一【yī】等奖【jiǎng】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【yǐ】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。获省(部)级建筑业、房地产【chǎn】业【yè】行业奖项【xiàng】1项以上,或者获【huò】市(厅【tīng】)级建【jiàn】筑业、房【fáng】地产【chǎn】业行业奖【jiǎng】项2项以上。

(三)参【cān】与主持省级重大【dà】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、工【gōng】程项目的研发、规划【huá】、勘察、设计【jì】、施工、安装、监理、生【shēng】产【chǎn】等技术工作3项以上,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,并得到省级以【yǐ】上业务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部门【mén】鉴定【dìng】或【huò】验收(附鉴定或验收材料)。

(四【sì】)参与【yǔ】主持省(部)级【jí】的新技【jì】术、新材料、新产品【pǐn】、新工艺的开发【fā】、设计【jì】、引进、实验、示范等技术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3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已投入生产,可比性技术经【jīng】济【jì】指标处【chù】于国内较【jiào】高水平,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【de】鉴【jiàn】定或【huò】验收(附鉴定或验收材料)。

(五【wǔ】)获得本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【yǐ】上,或者作为【wéi】第【dì】一发明人获得本专【zhuān】业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【shàng】,转【zhuǎn】化实施后【hòu】取得【dé】显著经济【jì】和社会效益(以专利证【zhèng】书、转让协议【yì】和转化效益【yì】证明【míng】为准)。

(六)参与完成省级以【yǐ】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(项目立项报告【gào】、可【kě】行性分【fèn】析报告、科学实验报告、研【yán】究设计报告、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论证报告等【děng】)3篇以上,具有较高技术水平【píng】,技术论【lùn】证【zhèng】有【yǒu】深度,调【diào】研、设计、测试数据齐全、准确【què】,通过项目【mù】主管部门【mén】组织的论证并实施【shī】。

(七)作为第【dì】一起草人,主持【chí】完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【dì】方标准(含省【shěng】级工【gōng】法【fǎ】)或【huò】地【dì】方性法规(含【hán】规章、规范【fàn】性文件)1项以上【shàng】;作为主要起【qǐ】草人,编制完【wán】成行业或地方标准(含省级工法)或地方性法规(含规章【zhāng】、规【guī】范【fàn】性文件)2项以上,并正式公布实【shí】施,用于生产实【shí】践。

(八)独立【lì】或作为主【zhǔ】要编著者(前3名)公开【kāi】出版本专业著作;或独立或作为第【dì】一【yī】作者【zhě】、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【bǎn】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【piān】以上。

(九【jiǔ】)基层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主【zhǔ】持完成大型【xíng】工程项目1项【xiàng】或中型工程【chéng】项目2项【xiàng】,或者【zhě】参与完成大型工程项目【mù】2项以【yǐ】上或中型工程项目3项以上,其项目通【tōng】过县级及以上业【yè】务主管【guǎn】部【bù】门验【yàn】收(附验收材料)。

五、破格条件

对业绩突出,做【zuò】出重要贡献的工程师,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,符合现任职称【chēng】规【guī】定【dìng】年【nián】限要求【qiú】,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【tóng】行【háng】专家推荐【jiàn】,或具备规定学【xué】历学位【wèi】,取【qǔ】得现任职称2年【nián】以上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【de】三【sān】条【tiáo】,可破格申报:

(一)获本专业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(限前5名)。

(二)参与【yǔ】主持【chí】推广新技术、新工【gōng】艺和科技成果转化【huà】等方面3项【xiàng】以上,取得重大经济效【xiào】益【yì】和社会效益,处于本【běn】行业领先【xiān】水【shuǐ】平【píng】,或参与主持完成省(部)级2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或【huò】市(厅)级工程项目【mù】4项以上,取得【dé】显著的经济效益,并通【tōng】过省级权威部门鉴【jiàn】定,成果达到省内领【lǐng】先水平。

(三)作为第一起【qǐ】草人,主持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(含省级工法)或地方性法规(含【hán】规章、规范【fàn】性文【wén】件)2项以上;作为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【rén】(限前3名【míng】),编制【zhì】完成行业或地方【fāng】标准(含省级工法)或地方【fāng】性法【fǎ】规(含规【guī】章、规【guī】范【fàn】性【xìng】文件)3项以上;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主要编著者,在核心期刊【kān】发表具【jù】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或【huò】在学【xué】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【wén】5篇以上,其中核心期刊【kān】2篇【piān】,或出版本专业学术【shù】著作1部(独著

10万字以上,合【hé】著20万字以上其中独立【lì】完成10万字);或担任国家标准设计图【tú】集的主要设计者【zhě】,或国家级【jí】工法的主【zhǔ】要编写者,或国家级建【jiàn】设工程定额的【de】主要编制者,或【huò】国家【jiā】级新技术应用示范项【xiàng】目或【huò】建设科技示【shì】范【fàn】项目【mù】的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参与者。

(四)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。

六、附则

(一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(本数量级)。

(二)省【shěng】(部)级: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、自【zì】治区【qū】、直辖市【shì】;部是指国务院的部【bù】、委、总局等【děng】。市(厅)级【jí】:市是指设区市,厅【tīng】是指省政府【fǔ】的【de】厅、局、委、办等。

(三)年【nián】度考【kǎo】核:对具备博【bó】士【shì】学位,取【qǔ】得工【gōng】程师职【zhí】称后,从事本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,按【àn】照累【lèi】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;对具备硕【shuò】士学位或第二学士【shì】学位,或大学本科学历【lì】,或学士学位,取得【dé】工程【chéng】师职称后【hòu】,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,按照累计5年【nián】考核均【jun1】合格以【yǐ】上掌握【wò】。

(四)技【jì】工院校中【zhōng】级【jí】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【bèi】技师(技师【shī】)班毕业【yè】,可分【fèn】别按照【zhào】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申报【bào】相应【yīng】系列职称。

(五【wǔ】)学历是【shì】指【zhǐ】教育【yù】部承认的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【yè】或【huò】相近【jìn】专业【yè】的学历。取得不同【tóng】专业学历(学位),但其中一个专【zhuān】业学历【lì】(学位)为建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类【lèi】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【yè】的,其学【xué】历(学位【wèi】)可按取得的最高【gāo】学历(学位)认定。

(六)对【duì】长期坚守基层一线且【qiě】从事建筑【zhù】工程专业【yè】技术技能工作的【de】民【mín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【cái】和高技能【néng】人才,侧重评价其【qí】技术经历和【hé】实际工作业绩,视情况【kuàng】适当放【fàng】宽【kuān】学历【lì】要求。

(七【qī】)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家【jiā】或地方政府、行业主管【guǎn】部门或被授权【quán】的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学(协)会举办【bàn】的各种【zhǒng】专业评奖,及省职【zhí】改办认定的其他市(厅)级奖励,是【shì】对【duì】专业技术人员在科【kē】学研究成果【guǒ】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【hé】创新性的肯定。奖励的级别分【fèn】为国【guó】家级、省部级和【hé】市【shì】(厅)级。

(八【bā】)本专业【yè】奖项为【wéi】:国家级奖项指【zhǐ】国家科【kē】学技术【shù】奖(5个子项);省级奖【jiǎng】项指省

科学技术奖(5个【gè】子【zǐ】项);部【bù】级奖【jiǎng】项【xiàng】指国家部委及国家【jiā】级有关行业学(协)会颁发的【de】本【běn】专业奖励;市级奖【jiǎng】项指【zhǐ】市科学技术奖;厅级奖是指省直厅局或省级有关【guān】行业【yè】学(协)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。上述奖项【xiàng】以奖【jiǎng】励证书为准,其中规【guī】划、勘察、设计类等【děng】奖项,限额定人员;施工、监理类等奖项,每项目主专业限2人,其【qí】它【tā】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限1人【rén】。

(九【jiǔ】)获得优质工程等类【lèi】型【xíng】奖的认定:以公【gōng】布的获【huò】奖项目、单【dān】位名单为准,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【mù】经理(含专业(土建、水暖、电器)工长各1名【míng】)、总【zǒng】监【jiān】理工程【chéng】师(含总监代表及各专【zhuān】业监【jiān】理工程【chéng】师)、项目技术负责【zé】人,且【qiě】有符【fú】合规定的佐证材料(如在建设【shè】行政主管部【bù】门备案人员和【hé】过程【chéng】及竣工验收签字资料【liào】等)。严禁同【tóng】一获奖材【cái】料重复使用。

(十)项目分类,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【zhǔn】、规范和规程【chéng】确定,大、中、小型【xíng】工程项目,是按国家工【gōng】程设【shè】计资质【zhì】标准执行;一、二、三【sān】级【jí】房屋建【jiàn】筑工程或市政公【gōng】用工【gōng】程项目【mù】,是按国【guó】家工程监【jiān】理企业资质管理【lǐ】规定执行;一、二、三【sān】类建筑工程项目【mù】,是按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【yī】据【jù】规【guī】定执行。

(十一)工程建设【shè】标准:指对【duì】建设活动【dòng】或其结果规定共同【tóng】的和重【chóng】复使【shǐ】用的规则【zé】、导则或特定的文【wén】件【jiàn】,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【jī】构【gòu】批准。层级是:国家标准【zhǔn】、行【háng】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【zhǔn】和团【tuán】体【tǐ】标准、企业标准;其中国家标准、行业标【biāo】准、地方标准【zhǔn】(省级【jí】政【zhèng】府【fǔ】主管部门制定)为政府标准;团体标【biāo】准、企业标准为社会【huì】标准。

(十二)工【gōng】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,工艺为核心,运用系【xì】统工【gōng】程的原理,把先进的技术【shù】和科【kē】学管理结合起来【lái】,经过工程【chéng】实【shí】践形成的综合配套【tào】的施工【gōng】方法。它必【bì】须【xū】具有先【xiān】进、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、环保、提高施工效【xiào】率、降低工程【chéng】成【chéng】本等特点。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【bù】分,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【jì】术工作的一【yī】项重要内【nèi】容,是企业【yè】技术水【shuǐ】平和【hé】施工能力的重【chóng】要标【biāo】志。工法分【fèn】为国家级(一级【jí】)、省【shěng】(部)级(二级)和企业【yè】级【jí】(三【sān】级)三个等级。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【de】工法【fǎ】,其关键【jiàn】技术【shù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【huò】国际【jì】先进水平、有显著经济【jì】效益或社会【huì】效益的为国家级工【gōng】法;其关键技【jì】术达到省(部)先进水平、有较好经【jīng】济【jì】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【wéi】省(部【bù】)级【jí】工法;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【píng】、有一定【dìng】经济效【xiào】益【yì】或【huò】社会效益的为企业【yè】级工法。

(十三)主持【chí】、项目负责人(含【hán】设【shè】计总【zǒng】负责人【rén】、施工【gōng】总【zǒng】负责【zé】人、课题总负责人)是【shì】指负责该项目的【de】全面【miàn】工作,提出【chū】和【hé】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【àn】,编写工【gōng】作大纲,组织【zhī】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员完成【chéng】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【tí】及疑难问题,协【xié】调各专业【yè】工作【zuò】,确定总进度计划,并在项目【mù】中承担主要工作,撰写成果总报【bào】告的人员,一般为项目第1名。参与【yǔ】主持、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一【yī】般为项目【mù】前【qián】3人,指参与者至少参加【jiā】了该项目总工作量【liàng】的70%及以上,相关【guān】报【bào】审资料中应附有证【zhèng】明材料:总结、单位证明、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。技术【shù】骨干是指【zhǐ】在项目中承担【dān】主要工作或关键【jiàn】工作,或解决【jué】关【guān】键技术难题的【de】人【rén】员,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,一【yī】般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,对【duì】于大型项目【mù】为前7名。

(十四)主【zhǔ】要完成人:指科技成果【guǒ】的主要贡【gòng】献者【zhě】(该项科【kē】技成果自始至终【zhōng】从策【cè】划、研发、试验【yàn】全程参加)。一般9-21人,较大综合性【xìng】科技【jì】成果一般不【bú】超过5人。

(十【shí】五)主要起【qǐ】草人员是指标准、规程、技术规【guī】范、法规等【děng】的主要创作(编写)人和单位。一般【bān】不超过5人,重【chóng】大综合性基础标准不超过7人【rén】,以出版物所【suǒ】列人员名单为【wéi】准。

(十【shí】六)成【chéng】果推【tuī】广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【xiào】益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新、改【gǎi】造、专利、推广、应【yīng】用中,取得的经【jīng】济效益【yì】连续两年占【zhàn】该企业利【lì】税总额(400万元以上)30%以上。

成果推广【guǎng】转化【huà】取得较大经济效益,指在技术【shù】发明、创新【xīn】、改【gǎi】造、专利、推广、应用中,取得的经【jīng】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【lì】税总额(400万【wàn】元以上)20%以上【shàng】。

成果推广转【zhuǎn】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,指【zhǐ】在技术发明、创新、改造、专【zhuān】利、推广、应用【yòng】中,取得的经【jīng】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【lì】税总额(400万元以【yǐ】上)10%以【yǐ】上。

(十七)公开【kāi】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【zuò】,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【xì】统深入的研究,撰写的【de】在理【lǐ】论上有重要意义或【huò】实验【yàn】上【shàng】有重大发现【xiàn】的学术研究成果,不【bú】包【bāo】括编著和译著。公开【kāi】出版的学术期刊是【shì】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,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【hé】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。核心期【qī】刊【kān】是指【zhǐ】中【zhōng】国科学引文【wén】数据库、中【zhōng】文核心期刊要目总【zǒng】览、中国科技论文【wén】统计源期刊收录【lù】的期【qī】刊。论文【wén】应通过“万方数据资源系统、清华【huá】同方中国知【zhī】网、重庆维【wéi】普【pǔ】中【zhōng】文科技期刊数据库”等主流【liú】数据库【kù】进行论文【wén】信息的【de】检索【suǒ】,不含增【zēng】刊、特【tè】刊、专刊、专【zhuān】辑【jí】、论文集。

(十八)在“四、业绩成果【guǒ】条【tiáo】件”中,同一事【shì】项若同时【shí】符【fú】合条件中几个【gè】条款,仅认可其【qí】满足最前面的一个【gè】条款;同一项目【mù】获多【duō】个奖【jiǎng】项的,仅以最高奖项作为业绩材料【liào】,所【suǒ】提供业绩不累计。

(十九)基【jī】层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:指县级(不含)以下从事建筑工程【chéng】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工作的人员【yuán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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