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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【nián】建筑【zhù】中级工程师职称【chēng】评【píng】定:工程造价专业中级职称申【shēn】报条【tiáo】件

职称证

评审标准:以【yǐ】习近平新时【shí】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【sī】想【xiǎng】为指导,深刻领悟【wù】“两个确【què】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【yì】,树牢“四个意识【shí】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【jiān】决做到【dào】“两个维护”,应熟【shú】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【lǐ】论知识和专【zhuān】业技术知识,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,了【le】解本专业新技术【shù】、新工【gōng】艺、新设备、新【xīn】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,取【qǔ】得【dé】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【chéng】果。具【jù】有独立承担较复杂【zá】工【gōng】程项【xiàng】目的工作能力,能解【jiě】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。具有一定的技【jì】术研【yán】究能力,有为解决复杂【zá】技【jì】术问【wèn】题【tí】而撰写【xiě】的研究【jiū】成果或技术【shù】报告【gào】。具【jù】有指导和培训【xùn】助【zhù】理工程师【shī】的能力。

建筑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

建筑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深入【rù】学习贯彻【chè】习【xí】近【jìn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【shè】会主义思想,遵守中华人民共【gòng】和【hé】国宪【xiàn】法和法律法规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(三)热爱本职工作,身心健康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(四)取得助理工【gōng】程师职称后,年【nián】度考核合【hé】格次数【shù】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【qiú】的最低年限数【shù】量。

(五)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取【qǔ】得助理工【gōng】程师职称后,从事【shì】本专业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2年;或具【jù】备【bèi】大学本【běn】科学历或学士学位【wèi】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【hòu】,从事本【běn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工作满【mǎn】4年;或具【jù】备大学【xué】专科毕业学【xué】历,取得助理【lǐ】工程师职【zhí】称后,从【cóng】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。技工【gōng】院校毕业生按照相【xiàng】对应学历【lì】申报。

三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(能力)条件

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参加国家【jiā】级科研项目,或作为【wéi】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员参加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1项以上【shàng】或市(厅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上,并通过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。

2.参【cān】与编制完成行业或【huò】地方【fāng】标准【zhǔn】,并通过省【shěng】(部)级【jí】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批【pī】准实施。3.参加【jiā】1项以上跨市域(地【dì】级)的【de】区域规划或【huò】20万人口以上【shàng】的【de】城市总体规划。4.依法【fǎ】取得国【guó】家相关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【shū】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。

5.作为主要人员参加【jiā】完成1项以【yǐ】上县城【chéng】总体规划【huá】或【huò】县【xiàn】域城镇【zhèn】体系规划,或相当于上【shàng】述规模的开发【fā】区、园区等总【zǒng】体规划,或3项以上有较复杂内【nèi】容的【de】专项【xiàng】规划。参加完成1项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上城市的公共设施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、省级旅游【yóu】区、文物【wù】古【gǔ】迹【jì】历史街区和历史【shǐ】文化名城(名镇【zhèn】、名村)专项规划。

6.作为主【zhǔ】要人【rén】员参【cān】加完成3项10公顷以上的详细规划(含控制性详细规划、修建性详【xiáng】细规划、环境景观规划【huá】),或有【yǒu】较复杂内容的专项【xiàng】规划(如【rú】交【jiāo】通规划、文物或历史【shǐ】地【dì】段保【bǎo】护规划【huá】、风景地段规【guī】划)。

(二)从【cóng】事建筑工程【chéng】(建筑设计、建筑施工【gōng】、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、岩土工【gōng】程、安【ān】装工程、装饰【shì】装【zhuāng】修)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【de】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研【yán】项目【mù】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参【cān】加【jiā】国家级科研项目,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(部)级科研【yán】课题1项或市(厅)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并通【tōng】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【yàn】收。

2.参【cān】与编制完【wán】成行业或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标【biāo】准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3.参【cān】加推广应用新【xīn】结构【gòu】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【yì】、新产品2项以上。

4.依法取得【dé】国家相关【guān】专业或【huò】相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,且【qiě】注册【cè】在本申报单位。

5.从事建筑设计、建筑施【shī】工、岩土工程、安装工程、装【zhuāng】饰装修【xiū】工作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按【àn】专业分别具【jù】备以下条件:

①建【jiàn】筑设计:参加完【wán】成1项【xiàng】以上大型工【gōng】程项目或2项以上中【zhōng】型工程【chéng】项【xiàng】目或3项以上【shàng】小型以上工程项【xiàng】目的设计;

②建筑施工、监理及【jí】项目管【guǎn】理:参【cān】加完成1项以【yǐ】上一级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2项以上二【èr】、三级【jí】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;

③岩【yán】土【tǔ】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(岩【yán】土勘察、设计、测试、治理【lǐ】,水文地质【zhì】勘察和工程测量,建设项目水【shuǐ】资源论证,地质灾害【hài】危险性评估,地质灾害治理【lǐ】工程勘【kān】察、设【shè】计和施【shī】工,水【shuǐ】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【jìng】地质调查等):参加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【huò】3项以上中小型工程;

④安装工程(管【guǎn】道、钢【gāng】结构、工业设备、起重【chóng】运输、工【gōng】业电气仪【yí】表等):参加完成1项以上一【yī】级机电安【ān】装【zhuāng】工【gōng】程或2项以上二级机电安装【zhuāng】工程以上【shàng】工程项目【mù】的施工;

⑤装【zhuāng】饰【shì】装修:参加完成1项以上一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2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二【èr】、三级房屋建筑工程【chéng】以上工程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装饰装修的施工;

(三)从事建设工程管【guǎn】理(质【zhì】量监督【dū】、安全【quán】监督、招【zhāo】标代理【lǐ】、工程测量、质量检测、造价管理)工程【chéng】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【zhōng】的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研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国家级科【kē】研项目,或作为【wéi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省(部【bù】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(厅)级【jí】科研项【xiàng】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【yàn】收【shōu】。

2.参加推广应用新结构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产品2项以上。

3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【yè】或相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,且【qiě】注【zhù】册在本申报单位【wèi】。

4.从事质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【dū】、招【zhāo】标代理等工作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: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员参加完成3项以上一【yī】级【jí】房屋建【jiàn】筑【zhù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,或6项以【yǐ】上二、三级房屋建筑【zhù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、咨询、招投标等工【gōng】作;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工程监理【lǐ】、项目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:作【zuò】为专业技【jì】术人员参【cān】加【jiā】完成【chéng】1项一级房屋建【jiàn】筑【zhù】工【gōng】程或市【shì】政公【gōng】用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建设或2项以上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监理、项目管理工作。

5.从【cóng】事工程测量、质量【liàng】检测(监测)的【de】工程技术人员:作【zuò】为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参加【jiā】完成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【huò】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3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或二、三级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【yòng】工程【chéng】建设项目5项以上的工程测【cè】量、质【zhì】量检测(监测)工作【zuò】。

6.从【cóng】事建设【shè】工程造价的【de】编制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【jì】价标准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【zé】)的编制工作【zuò】的【de】工程造价技术人【rén】员,须【xū】具备下【xià】列条件之一:

①作为专【zhuān】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,参加完成【chéng】一类建筑工程建设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1项以【yǐ】上,或3项以上二【èr】、三类建筑工程建设【shè】项目以上【shàng】的【de】工程造价确定的编制;

②作为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,参加完成全国统一【yī】、省【shěng】(区【qū】、市)、行【háng】业工程造价计【jì】价依【yī】据以及国家或地方计价标【biāo】准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【zé】)的编制和管理【lǐ】;

③作为专业技术人员,参加【jiā】过编【biān】制本地区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产品2项以上补【bǔ】充计价【jià】依【yī】据【jù】并发布执行【háng】。

(四)从事公用事业(给排水、燃气、供【gòng】热、污【wū】水和垃圾处【chù】理)工程的【de】科【kē】研、规划、设计【jì】、施工、管理【lǐ】等工作的工程【chéng】技【jì】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专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参加过【guò】国【guó】家级科研项目,或作为专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员参加过省(部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1项或市【shì】(厅)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业务【wù】主管【guǎn】部门组织的鉴定或【huò】验收。

2.参与【yǔ】编【biān】制完成【chéng】行业或地方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,并通过省(部)级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参加【jiā】完成1项【xiàng】以上【shàng】大型或2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中型【xíng】或3项以上小型以上工程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的规划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。

4.公用【yòng】事业生产运营企业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【yè】生产【chǎn】技术连续工作【zuò】5年以上,无重大责任【rèn】事故(包括【kuò】质量、安全、设备)。

5.依法取得国家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执业【yè】资【zī】格【gé】证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【wèi】。

(五)从事市【shì】政工程【chéng】(道路【lù】、桥梁、照明与交【jiāo】通)科研、规划、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、施工、管理等工作的工【gōng】程技术人员,具【jù】备下列条件中的一【yī】条:

1.作为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【xiàng】目,或作为【wéi】专业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员参加过【guò】省【shěng】(部)级【jí】科【kē】研项目1项以【yǐ】上或【huò】市(厅)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2项以上,并担任过【guò】单项研究报告的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撰写人。

2.参与编制完成【chéng】行业或地【dì】方标准,并通【tōng】过省【shěng】(部)级【jí】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参加完成1项以【yǐ】上大型或两2项中【zhōng】型【xíng】城【chéng】市道【dào】路工程建设项目【mù】的设计、施工,或3项以上中型以上【shàng】桥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、施工,或累计完成2平【píng】方公里的道路【lù】交通规划设计【jì】与【yǔ】施【shī】工【gōng】。

4.担任【rèn】城市道【dào】路、桥梁、照【zhào】明维护管理【lǐ】的工作人员,完成【chéng】4项以上独立维护工程,且在养护管理【lǐ】单位连续【xù】工作满6年以上,负【fù】责的设施【shī】完好【hǎo】,未出现安全【quán】事【shì】故。

(六)从【cóng】事风景园林的科【kē】研、规【guī】划、设计、施工、养护管理、生产【chǎn】工作的【de】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【jiàn】中的【de】一条【tiáo】:

1.参加过2项【xiàng】以上省、市或部【bù】委科研项目的【de】研究工作,科研成果通过专家验收【shōu】并达到【dào】国内同类研究先进水【shuǐ】平【píng】。

2.参与编制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地方标准【zhǔn】,并通过省(部【bù】)级业务主管【guǎn】部门批准实施【shī】。

3.参加完成1项【xiàng】以上国【guó】家级风景名胜【shèng】区规划,或2项以上省、市【shì】级风景名【míng】胜区规划,或【huò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城市【shì】绿地系统规划,或2项【xiàng】以上风景园林其它项目规划等【děng】工【gōng】作。

4.参【cān】与完成1项一【yī】级或2项二级或4项三级风景【jǐng】园林【lín】工程的施工,工程【chéng】经验【yàn】收合格【gé】。

5.负【fù】责各类绿地的养【yǎng】护管理或苗木【mù】生【shēng】产,连续两【liǎng】个年度达【dá】到养护和生产标准。

四、业绩成果条件

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:

(一)获市(厅)级以上科学技术奖(以奖励证书为准);

(二)获省(部)级【jí】或市(厅)级优【yōu】秀规划、勘察、设计奖。获【huò】省(部)级或市(厅)级【jí】建【jiàn】筑业、房地产业行业奖【jiǎng】。

(三)参与研究制开发或推广【guǎng】应用新【xīn】产【chǎn】品、新结构材料、新技术设备、新工【gōng】艺等,已投入【rù】生产,可比【bǐ】性技术经济【jì】指标【biāo】处于【yú】省内先进水【shuǐ】平1项以上,经市级以上【shàng】专业主管部门鉴定【dìng】认【rèn】可(附鉴定材料)。

(四)参与推广应用新【xīn】技术2项以上,并经【jīng】市【shì】级以上专业主管【guǎn】部门鉴定认可(附【fù】鉴定材料)。

(五)参与解决设【shè】计、施工、监【jiān】理(项目技术管理)、安装【zhuāng】中的复杂技术【shù】问题2项以上,效果【guǒ】显著,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【jiàn】定认【rèn】可(附【fù】鉴定【dìng】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)。

(六)参【cān】与建筑设计、施工、监【jiān】理【lǐ】(项目技【jì】术管理),应【yīng】用国省内外先进技【jì】术和经验,有重【chóng】要创新(包括建筑造型和建筑布局),取得经济社会效益,经市【shì】级【jí】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(附鉴【jiàn】定材料【liào】)。

(七)参【cān】与【yǔ】1项中型【xíng】工程(新建、扩建、技改、引进【jìn】)项【xiàng】目研【yán】究、设计、安【ān】装【zhuāng】、调试任务,经实践检验,达到了要求并通过市(厅)级【jí】以上【shàng】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鉴定(验

收)。

(八)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【xiàng】以上或与【yǔ】本【běn】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【lì】2项【xiàng】以上(以专利证书为准【zhǔn】)。

(九)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本【běn】人【rén】撰【zhuàn】写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(项目立【lì】项报告、可行性【xìng】分析【xī】报告、科学【xué】实验报告、研究设计报告【gào】、技【jì】术论证报告【gào】、专利成果报告、技术总【zǒng】结、工程设计方案及说明、施工组织设计、专项方案【àn】、监理【lǐ】规划等)2篇【piān】及以上,或在公【gōng】开【kāi】出版的【de】学术【shù】期刊上发表本【běn】专业【yè】论文1篇及【jí】以上。

2.提【tí】出的科技建【jiàn】议1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被【bèi】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纳,经同行专【zhuān】家【jiā】评【píng】议,认为对科技【jì】进步或行业发展有一【yī】定促进作【zuò】用(附评议材料)。

(十【shí】)在企业生【shēng】产一线的工程【chéng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,完【wán】成消化、吸【xī】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中型先【xiān】进设备1项以上,有【yǒu】创新的技术【shù】成就,通过市(厅【tīng】)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【jiàn】定(验收)。

(十一)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【chéng】中小型工【gōng】程项目3项以上,其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通过县级及【jí】以上【shàng】业务主管部门验收(附验收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)。

五、附则

(一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(本数量级)。

(二)省(部)级: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【xiá】市;部是【shì】指国务【wù】院【yuàn】的部、委、总局等。市(厅【tīng】)级:市是指设区【qū】市;厅是【shì】指省政府的厅、局、委、办等【děng】。

(三)年【nián】度考核:对【duì】具备硕【shuò】士学位【wèi】,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工【gōng】作满2年的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员,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【shàng】掌握;对具备第二学士学位【wèi】,取得【dé】助理工【gōng】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【mǎn】2年的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,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【hé】格【gé】以【yǐ】上掌握;对具备大【dà】学专科以上【shàng】学历,取【qǔ】得助【zhù】理工【gōng】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的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员,按【àn】照累【lèi】计4年【nián】考【kǎo】核均合格以上掌握。

(四)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【bān】、高【gāo】级工班、预备【bèi】技师(技师)班毕业,可分别按【àn】照【zhào】中专、大【dà】专、本科【kē】学历申【shēn】报相应系列职称。

(五【wǔ】)学【xué】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【de】建筑【zhù】工程类相关【guān】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【jìn】专【zhuān】业的学历。取得不同【tóng】专业学历(学位【wèi】),但【dàn】其中一个专业学历(学位)为建【jiàn】筑工程类相关专业【yè】或相近专业【yè】的,其学历(学位)可【kě】按取得的最高学【xué】历(学位)认定。

(六)对长期坚守【shǒu】基层【céng】一线且从事【shì】建筑【zhù】工程专【zhuān】业技术技能工作的【de】民营【yíng】企业专业【yè】技术人才和高技【jì】能人才,侧重【chóng】评价其技术经【jīng】历和实【shí】际工作业绩,视情况适当放宽学历【lì】要求。

(七)科学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奖【jiǎng】是【shì】指国家或地方政府、行业主管部门或被【bèi】授权的行业学【xué】(协)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【píng】奖,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【qí】他【tā】市(厅)级奖励,是对专【zhuān】业技【jì】术人【rén】

员在科【kē】学研究成果和业【yè】务工作方面突出业【yè】绩和创新【xīn】性的肯定。奖励级【jí】别分为【wéi】国家级、省【shěng】部级【jí】和【hé】市(厅)级。

(八)本专业奖项为:国家级奖项指国家科【kē】学技术奖(5个子项);省级奖项指【zhǐ】省【shěng】科学技术【shù】奖(5个子项);部级【jí】奖【jiǎng】项【xiàng】指国家部委及国家级【jí】有关行业学(协)会颁发的本专业奖【jiǎng】励;市级奖项指市【shì】科学技术奖;厅级奖是【shì】指【zhǐ】省【shěng】直厅局或省级有关行业学(协【xié】)会颁发的本专业【yè】奖励【lì】。上【shàng】述奖【jiǎng】项以奖励证【zhèng】书【shū】为准【zhǔn】,其中【zhōng】规划、勘察、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类【lèi】等奖项,限额定【dìng】人员【yuán】;施【shī】工、监理类等奖项,每项目主【zhǔ】专业限2人,其它专业限【xiàn】1人。

(九)获【huò】得优质工【gōng】程等【děng】类【lèi】型奖【jiǎng】的认定:以【yǐ】公布的获奖项目【mù】、单位名单为准,主【zhǔ】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经理(含专业【yè】(土建【jiàn】、水暖【nuǎn】、电器【qì】)工【gōng】长各1名)、总监理工【gōng】程师(含【hán】总监代表及各专业监【jiān】理工程师)、项目技术负责人,且有符合规定的佐【zuǒ】证材料(如在住【zhù】房城乡建【jiàn】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【àn】人员和过程及竣【jun4】工验收签字资【zī】料等)。严禁同一获奖【jiǎng】材料重【chóng】复使用【yòng】。

(十【shí】)项目分类,参照【zhào】有关行【háng】业技【jì】术标准、规范和规程确定【dìng】,大、中、小型工程项目,是按国家工程设计【jì】资质【zhì】标准执【zhí】行;一、二、三级【jí】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【mù】,是按【àn】国家工程监【jiān】理企【qǐ】业【yè】资【zī】质管理规定执行;一、二、三类建筑【zhù】工程项目【mù】,是【shì】按【àn】河北省建设工【gōng】程计价依【yī】据规定执【zhí】行。

(十一【yī】)工程【chéng】建设标准:指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【de】和重【chóng】复【fù】使【shǐ】用的规则、导则【zé】或特定的文件,该文件经协商【shāng】一致【zhì】制定并经公认【rèn】的机构批【pī】准。层级是【shì】:国家标【biāo】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;其中【zhōng】国家标准【zhǔn】、行业标准、地方【fāng】标准【zhǔn】(省【shěng】级政府主【zhǔ】管【guǎn】部门制定)为政府标准;团【tuán】体标准、企业【yè】标准为社会标准。

(十二)工法是指以工程为【wéi】对【duì】象,工【gōng】艺为核【hé】心【xīn】,运【yùn】用【yòng】系【xì】统工程的【de】原理,把先进的【de】技术【shù】和科学管理结【jié】合起来,经【jīng】过工程【chéng】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【fāng】法。它必【bì】须【xū】具有先进、适用和保证工程【chéng】质量与安全、环保、提高施工效率、降低工程成本【běn】等特点。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【shì】企业开发应用新技【jì】术工作【zuò】的一项重要内容,是【shì】企业技术【shù】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。工【gōng】法【fǎ】分为【wéi】国家级(一级)、省(部)级【jí】(二级)和【hé】企业级(三级【jí】)三个【gè】等级。企业经过工程实【shí】践形【xíng】成的工法【fǎ】,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【nèi】领先水平或国际先【xiān】进水平、有显【xiǎn】著经济效益或社【shè】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;其【qí】关键【jiàn】技术达到省(部)先进水平、有【yǒu】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【xiào】益的为【wéi】省(部)级【jí】工【gōng】法;其关键【jiàn】技术达到本企【qǐ】业先进【jìn】水平、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【jí】工法【fǎ】。

(十三【sān】)主持、项目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(含设计总负责人、施工总负责人、课题总负责人)是指负责该【gāi】项目的全【quán】面【miàn】工作,提【tí】出【chū】和确【què】定项目的总体【tǐ】设计方案,编写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大纲,组【zǔ】织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【hé】解决关【guān】键技术问【wèn】题【tí】及疑难问题【tí】,协调各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工作,确【què】定总进度计【jì】划,并在项【xiàng】目中承担主要工作,撰写成果总【zǒng】报告的人【rén】员,一般为【wéi】项目第1名。参与【yǔ】主【zhǔ】持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前3人【rén】,指参与者至少【shǎo】参【cān】加了【le】该项目总工作

量的70%及【jí】以上,相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【cái】料,如:总【zǒng】结【jié】、单位证明、项目实施【shī】过【guò】程【chéng】中【zhōng】有本人签【qiān】字【zì】的相关资【zī】料等。技术骨干【gàn】是【shì】指在【zài】项目【mù】中承担主要工作【zuò】或关键工作,或解决关键技术难【nán】题的人员,或分支专业技【jì】术负责【zé】人,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,对于大【dà】型项目为前7名。

(十四)主要【yào】完成人:指科【kē】技【jì】成果的主要贡献者(该项科【kē】技成【chéng】果自始至终从策划、研发【fā】、试验全程参加)。一般9-21人,较大综合【hé】性科技成【chéng】果一【yī】般【bān】不超过5人。

(十五【wǔ】)主【zhǔ】要起草人员是【shì】指标准、规程【chéng】、技术规范、法【fǎ】规等的主要创作(编【biān】写)人【rén】和单位。一般不超过5人,重大综【zōng】合性基础标准【zhǔn】不超过7人,以出【chū】版物所列人员名单【dān】为准。

(十六)成果推广转【zhuǎn】化取得重大经济效【xiào】益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新、改【gǎi】造【zào】、专利、推广【guǎng】、应用【yòng】中,取得【dé】的经济效益连续【xù】两年占该企【qǐ】业利税总额【é】(400万元以上【shàng】)30%以上;

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【xiào】益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新、改【gǎi】造、专利、推广、应【yīng】用【yòng】中,取得的【de】经【jīng】济效【xiào】益连【lián】续两年占该【gāi】企业利税总额(400万元【yuán】以上)20%以上;

成果推【tuī】广【guǎng】转【zhuǎn】化取得【dé】良好经济效益,指在【zài】技术发明【míng】、创新、改造、专利、推广、应用【yòng】中,取得的【de】经济效益【yì】连【lián】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(400万元【yuán】以上【shàng】)10%以上。

(十七)公开【kāi】出版的著作指具【jù】有ISBN书号的【de】学术著作,是指作者【zhě】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【rù】的【de】研究,撰写【xiě】的在【zài】理论上有重要【yào】意【yì】义【yì】或实验【yàn】上有重大【dà】发现的学术研【yán】究成果,不包括编著和译著。公开【kāi】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,在我【wǒ】国境内【nèi】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【shù】期刊【kān】。核【hé】心期【qī】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【wén】数【shù】据库、中文核心期刊要目【mù】总览收录的【de】期刊【kān】。论文应通过“万【wàn】方数据资源系统、清华同方中国知网、重庆【qìng】维普中【zhōng】文科技期【qī】刊数据库”等主【zhǔ】流数据库【kù】进【jìn】行论文信【xìn】息的检索,不【bú】含增刊、特刊、专刊、专辑、论【lùn】文【wén】集【jí】。

(十八)在“四【sì】、业绩成果【guǒ】条件”中,同【tóng】一事【shì】项若同时符【fú】合条件中几个条款,仅认可其满【mǎn】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;同一项目【mù】获多个奖【jiǎng】项的,仅以最【zuì】高奖项作【zuò】为业绩【jì】材料,所提供业绩不累计。

(十九)基层【céng】专【zhuān】业技术人员:指【zhǐ】县级(不含【hán】)以下从事建筑工【gōng】程专业工作的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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