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推荐申报数量核准备案。
9-21前完成高、中级职称推荐申报数量核准备案工作。
(二)推荐申报。
9-21至9-21用人【rén】单位(含自主评审单位【wèi】)完成高、中级职【zhí】称推荐【jiàn】申报工作。
(三)高级职称资格审查。
9-21至9-21完成我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工作。
(四)督导检查。
9-21至9-21省人力资【zī】源【yuán】社会保【bǎo】障厅会同省直【zhí】主【zhǔ】管部门完成【chéng】对各市、省直【zhí】有关单【dān】位、自主评审单位高级职称【chēng】推荐申报和资格【gé】审查工作【zuò】的督导抽查工作。
(五)材料提交。
9-21至9-21完成我市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。
(六)中级职称资格审查。
9-21至9-21完成我市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工作。
(七)中级职称评审工作。
9-21至9-21,完成我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。
(八)评审结果备案。
9-21前完成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