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称评审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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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新版:官方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

河北省【shěng】工程系【xì】列建【jiàn】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【chéng】师职【zhí】称申报评【píng】审标准条件(试行【háng】) 评审标准: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要以【yǐ】习【xí】近平新时代【dài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【yì】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【liǎng】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【jiān】定“四【sì】个【gè】自【zì】信”、坚【jiān】决做到“两个 ………

职称证

河北省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(试行)

评审标【biāo】准:建【jiàn】筑【zhù】工程专【zhuān】业高【gāo】级【jí】工程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【xiǎng】为指导,深【shēn】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树牢“四【sì】个意【yì】识”、坚定“四【sì】个自信”、坚【jiān】决做到“两个维护【hù】”,应系统掌握专业【yè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【shù】知识【shí】,具【jù】有跟踪本专【zhuān】业科技【jì】发展前【qián】沿【yán】水【shuǐ】平的能力【lì】,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,在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领域取得重要【yào】成果。长期在本【běn】专业一线工【gōng】作,工作业绩【jì】突出,能【néng】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【dà】工程项【xiàng】目,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,取【qǔ】得了较高的经【jīng】济效益和【hé】社会效【xiào】益。在指导、培养【yǎng】中青年学【xué】术技术骨【gǔ】干方面发挥【huī】重要作用【yòng】,有培养和【hé】指导工程师工作的【de】能【néng】力。

职称条件

建筑类职称评审条件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以习近平新【xīn】时代中国特色社【shè】会主义思想为指【zhǐ】导,深【shēn】刻领悟“两个【gè】确立”的决定性【xìng】意义,树【shù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【jiān】定【dìng】“四个自信【xìn】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遵守中华【huá】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法【fǎ】规【guī】。
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(三)热爱本职工作,身心健康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
(四)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。

(五【wǔ】)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【dé】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【zhuān】业技术工【gōng】作满2年;或具备硕士学位或【huò】第二【èr】学士学位,或大学本科学【xué】历,或学士学位,取得工程【chéng】师职称后,从【cóng】事本专业技术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满5年。技工院【yuàn】校毕业【yè】生按国家和省【shěng】有【yǒu】关规定【dìng】申【shēn】报。

三【sān】、专业技术工作【zuò】经历(能力)条件取得工【gōng】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从事城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研项目完成【chéng】人承担省【shěng】(部【bù】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以上,或省(部【bù】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1项市(厅)级科【kē】研项目2项以上【shàng】;承担国家、省(部)级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规程【chéng】1项以上,并经过专家【jiā】评审和成果验【yàn】收。完【wán】成省(部)级城乡【xiāng】规【guī】划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完成【chéng】市(厅)级城乡【xiāng】规【guī】划科研【yán】项目【mù】3项以【yǐ】上,或作为主要完【wán】成人完成国家、省【shěng】(部)级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规【guī】程2项以上【shàng】。

2.作为主【zhǔ】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地方标准2项以上,并通【tōng】过省(部)级业务【wù】主管【guǎn】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或技术负责人主【zhǔ】持编制完成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、(地级)的区域规划、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上的城市【shì】总体规划2项【xiàng】以上,主持【chí】编制完成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下城市总体规【guī】划3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或【huò】规模【mó】与之相当【dāng】的【de】单【dān】独编制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【huá】、开发区、园区总体规划。

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完成人【rén】参加编制完成跨市域的城镇【zhèn】体【tǐ】系规【guī】划1项、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【zǒng】体规划【huá】3项【xiàng】以上;参加编制完成20万人口【kǒu】以下城市总体规划3项以上,或【huò】规模【mó】与之【zhī】相当的单独编制的县【xiàn】域城镇体系规划【huá】、开发区、园区总【zǒng】体【tǐ】规划。或作为【wéi】主要完成人【rén】参加编制完【wán】成跨市域(地级)以上【shàng】的区域规【guī】划3项以【yǐ】上、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上的城市【shì】总体【tǐ】规划2项以上。

4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【huò】技术【shù】负【fù】责人主持编制完成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上总体城市【shì】设计2项以上或详细城市【shì】设【shè】计1项以上;20万【wàn】人口以下总体城市设计3项以【yǐ】上或详细城市设【shè】计2项以上。

作为主【zhǔ】要完成人编制完成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上总体城市设计3以上项或详【xiáng】细城市设计2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;20万人【rén】口以下【xià】总体城【chéng】市【shì】设计4项以上或详细【xì】城市设计【jì】3项以上。

5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【rén】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或主持【chí】完成【chéng】省级及【jí】以上风景名胜区、自【zì】然【rán】保护【hù】区【qū】、旅游区、文物古迹历【lì】史街区或【huò】历史文化名【míng】城(名镇【zhèn】、名村)专【zhuān】项规划3项以【yǐ】上,或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公用共【gòng】设施、城市交【jiāo】通、公共管理和服【fú】务设施规划3项,100公顷【qǐng】以上的风景园【yuán】林规划1项【xiàng】以上,或其他专项【xiàng】规划【huá】5项以上。

作为项目主要完【wán】成人参加编制完【wán】成省级【jí】以上【shàng】风景区、自然【rán】保护区【qū】、旅游区、历史街区和【hé】历【lì】史文化名城(名【míng】镇【zhèn】、名村)专项【xiàng】规划【huá】3项以上;或20万人口以【yǐ】上城市公用设施、城市交通、公【gōng】共管理和服务设施规划【huá】5项以上【shàng】,100公顷【qǐng】以上的风景园林规【guī】划2项以【yǐ】上,或其他专项规【guī】划6项以上。

作【zuò】为专业负责人组织或主持完成【chéng】规模20万【wàn】人口【kǒu】以下城市或【huò】镇县【xiàn】城总体规划或县域城镇体系规划【huá】3项以上,或规模与【yǔ】之相当的【de】开发【fā】区、园区【qū】总体规划。

6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组【zǔ】织或主持完成5平方公里用【yòng】地【dì】以【yǐ】上控制【zhì】性详细规【guī】划3项【xiàng】以上,经规划部门组织评审并经政府批【pī】准;或10公顷以【yǐ】上的【de】建【jiàn】设工程项【xiàng】目修建性详细【xì】规【guī】划5项以上(含居住小【xiǎo】区规划、片区规划和街区环【huán】境景观规划、工业用地【dì】规划等),并经过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审定通过。项【xiàng】目主管行【háng】政部【bù】门组织评审通过。

7.依法取【qǔ】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执业资格【gé】证书,且注【zhù】册在本申【shēn】报单位【wèi】。

(二)从事建筑工程(建筑设计、建筑施工、工程监【jiān】理【lǐ】或【huò】项目管理、岩【yán】土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、安【ān】装工程【chéng】、装【zhuāng】饰装修)工作的【de】工程技【jì】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为【wéi】科【kē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【kē】研项目,或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【huò】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【yán】项目1项【xiàng】和市(厅)级科研项目2项【xiàng】以上,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【zǔ】织的鉴定或验收【shōu】或评价【jià】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编制【zhì】完成行【háng】业或地【dì】方【fāng】标准2项以【yǐ】上,并通过省(部)级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批【pī】准实施。

3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【guǎng】应用新产品【pǐn】、新【xīn】结构、新技术、新【xīn】工艺3项以上,并通过省级以上专业【yè】主管部门【mén】验收【shōu】认可。

4.依法【fǎ】取得国家相关【guān】专业【yè】或相近专业(一级)执业资格证【zhèng】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【dān】位【wèi】。

5.从事建筑【zhù】设计、建筑施工、岩【yán】土工程、安【ān】装工【gōng】程、装饰装修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的工程【chéng】技术人员,按专业分【fèn】别具备【bèi】以下条件中的一【yī】条:

①建筑设计:作为主要负责人【rén】或技术(专业)负责人主持完成3项大型工程项目或【huò】4项中型以上【shàng】工程项目【mù】的设计【jì】;

②建【jiàn】筑施工【gōng】、监理及项【xiàng】目管【guǎn】理:作【zuò】为项目经理(总【zǒng】监理工程【chéng】师、项目经理):作为项【xiàng】目经【jīng】理或技【jì】术(专业)负责【zé】人主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1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2项以上【shàng】二【èr】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;

③岩土工程(岩【yán】土勘察、设计【jì】、测试、治理,水【shuǐ】文地质勘察【chá】,建设【shè】项目水资源论证,地质灾【zāi】害危险性评【píng】估,地质灾害治【zhì】理【lǐ】工程勘【kān】察【chá】、设计和施工,水文地质、工【gōng】程地质、环境地质调查等):作为工程【chéng】项目主要负责【zé】人或技【jì】术(专业)负责人完【wán】成3项大型或4项中型【xíng】工程;

④安装工【gōng】程(管道、钢结构、工【gōng】业【yè】设备、起重运输【shū】、工业电气仪表等):作为项【xiàng】目经理或技术(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)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主持完成【chéng】1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一级机电安装大型工程或2项以上二级机电安【ān】装中【zhōng】型【xíng】工程项目的施工;

⑤装饰装修:作【zuò】为项【xiàng】目经理或【huò】技术【shù】(专业)负责人【rén】主持完【wán】成2项一级【jí】房【fáng】屋建筑工程或3项以上【shàng】二【èr】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装饰装【zhuāng】修的设【shè】计和施工。

(三)从事建设工程【chéng】管理【lǐ】(质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【dū】、招标代理、工程测量、质【zhì】量【liàng】检测、工程造价【jià】管理)的工程技术人【rén】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【zhōng】的一【yī】条:

1.作为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完【wán】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,或省(部)级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【yǐ】上,或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1项以上和市(厅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评【píng】价。

2.作为主【zhǔ】要【yào】起草人编制完【wán】成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或地方标【biāo】准2项以上,并通过省(部)级【jí】业务主管部门批准【zhǔn】实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【yòng】新产品、新结构【gòu】、新【xīn】技术、新工艺3项【xiàng】以上,并【bìng】通过省级【jí】以上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主管部门验收认可;

4.依【yī】法取得【dé】国家【jiā】相【xiàng】关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级)执【zhí】业资格【gé】证书,且注册在本申报单位【wèi】。

5.从事质量监督、安全监督【dū】、招标代【dài】理【lǐ】等工【gōng】作的工程技术人员:作为项目主要负【fù】责人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5项以【yǐ】上一级【jí】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【huò】市政【zhèng】公用工程【chéng】建设【shè】工程,或10项以上二、三级房【fáng】屋【wū】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【jiàn】设工【gōng】程【chéng】的【de】质量监督【dū】、安全监【jiān】督、咨询、招投标等工作;从事工程【chéng】监理【lǐ】、项目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员:作为工【gōng】程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或专业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,或3项以上二【èr】、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【huò】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【gōng】程的监理、项目【mù】管理工【gōng】作。

6.从事工程测量、质量检测(监测)的工【gōng】程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员,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一级【jí】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市政公用工程【chéng】建设工程项【xiàng】目5项以上,或二、三级房屋建筑工【gōng】程或市【shì】政【zhèng】公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8项以上【shàng】的工程测量【liàng】、质量检【jiǎn】测(监【jiān】测【cè】)工作。

7.从事建设工程造【zào】价的编【biān】制与审查、建设工程【chéng】造价计价依【yī】据【jù】和计价【jià】标【biāo】准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)的编【biān】制与审查工【gōng】作的【de】工程造价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①作【zuò】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,承担过【guò】一【yī】类建筑工【gōng】程建设项目3项以上,或【huò】二、三类建筑工程建设项目5项以上的工程【chéng】造价确定的编制【zhì】和【hé】审【shěn】查【chá】;

②作为编制人员【yuán】或【huò】作为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【rén】员,主持或参加过【guò】全国统一、省(区、市)、行业工程【chéng】造价计价依据以【yǐ】及国家或地方计价标【biāo】准(规范、规程、规则【zé】)的编制(审查【chá】)和管理(以工程造价计价依【yī】据和【hé】国家或【huò】地方计价【jià】标准【zhǔn】发布的名【míng】单为【wéi】准);

③作为技术【shù】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,主持并【bìng】负责编审本地区【qū】新技术、新【xīn】工艺、新产品【pǐn】3项以上补充计【jì】价【jià】依【yī】据并发布【bù】执【zhí】行。

(四)从事公用事业【yè】(给排水【shuǐ】、燃气、供热、污水和垃圾处理)工程的科研【yán】、规划、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、施【shī】工、管理等【děng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【yuán】,具备下列【liè】条件【jiàn】中的一条【tiáo】:

1.作【zuò】为【wéi】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国【guó】家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【mù】,或完成省(部)级科研项目【mù】2项以【yǐ】上,或省(部)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项目1项和市(厅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业务【wù】主管【guǎn】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【yàn】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完成【chéng】行【háng】业或地方标【biāo】准【zhǔn】2项,并【bìng】通【tōng】过省 (部)级业务主管部门【mén】批准实施。

3.作【zuò】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主持完成3项大型或【huò】4项中型以上【shàng】,或【huò】作【zuò】为专业负【fù】责人完成4项大型或5项中型以上【shàng】工【gōng】程项目的规划【huá】设计【jì】或施工【gōng】管理工作。

4.担任公用事业生产运营【yíng】大型企业【yè】生产技术负责人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生产技术连续工作10年以【yǐ】上,或在中小型企业【yè】担任生产技【jì】术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7年以上【shàng】或从【cóng】事本专【zhuān】业生产技术【shù】连续工作【zuò】10年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无重大责【zé】任【rèn】事故(包括质量、安全、设【shè】备)。

5.依法取得【dé】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级)执【zhí】业资格证书,且注册【cè】在本申【shēn】报【bào】单【dān】位。

(五)从事市【shì】政【zhèng】工程(道路、桥梁【liáng】、交通与【yǔ】照明)科【kē】研、规划、设计【jì】、施【shī】工【gōng】、管理【lǐ】等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的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:

1.作【zuò】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【chéng】国家级【jí】科研项目,或完成省(部【bù】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以上,或省(部【bù】)级【jí】科研【yán】项目1项和【hé】市(厅【tīng】)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,并通过【guò】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【mén】组织【zhī】的鉴【jiàn】定或验收或评价。

2.作为【wéi】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【rén】编【biān】制完成行业或地方【fāng】标准2项【xiàng】,并通过省 (部)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项【xiàng】目主要【yào】负责人或【huò】技【jì】术【shù】负责人主持完成过【guò】20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【tōng】规划;或交通工程设计【jì】3项以上划。

4.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【fù】责【zé】人或技术负责人【rén】主【zhǔ】持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4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中型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的设计、施工,或【huò】作为专业负责人【rén】参加完【wán】成4项以上【shàng】中【zhōng】型以上【shàng】桥梁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。

5.作为项目【mù】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【fù】责【zé】人完成【chéng】城【chéng】市道路、桥【qiáo】梁、照明养护管理6项以上的独立维护【hù】工程,且在养护管理单位连续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满10年以上,负责的设施完好,未出【chū】现【xiàn】安全事【shì】故。

6.依【yī】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【yī】级)执业【yè】资格证书,且注册【cè】在【zài】本申报单【dān】位。

(六【liù】)从事风景园【yuán】林科研【yán】、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养护【hù】管理工【gōng】作的【de】工程技术人员,具备【bèi】下列【liè】条件【jiàn】中的一条:

1.作【zuò】为科研项目完成人【rén】完成国【guó】家级科研【yán】项目,或完成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项目2项以上【shàng】,或省(部)级【jí】科研【yán】项目1项【xiàng】和市(厅)级科研【yán】项【xiàng】目2项以【yǐ】上【shàng】,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【shōu】或【huò】评价。

2.作【zuò】为主【zhǔ】要起草人编制完【wán】成行业【yè】或地方标准【zhǔn】2项,并通过省 (部)级【jí】业【yè】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。

3.作为【wéi】项目主要负【fù】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完成过国家级风【fēng】景名胜【shèng】区规划【huá】1项以上,或省、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2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,或【huò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3项,或风景园林其【qí】它【tā】项目规划【huá】3项以【yǐ】上,并已经实施。

4.主持完【wán】成2项【xiàng】以【yǐ】上大型或3项以上【shàng】中型或【huò】5项以上小【xiǎo】型风景园【yuán】林工程项目的设计。

5.作为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【chéng】2项以上大型或【huò】3项以上中型或【huò】5项以上小型【xíng】风景园林工【gōng】程项【xiàng】目的施工,工程经验收合【hé】格。

6.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从【cóng】事【shì】城市绿地养护管理10年以上【shàng】,养护工程连续3年【nián】以【yǐ】上被评为优秀等【děng】级,或荣获省级以【yǐ】上行业评优【yōu】称号。

7.作为管【guǎn】理工作主要负【fù】责人【rén】所承担的工作获【huò】省级以上业务表彰、奖励、命名【míng】。

8.依【yī】法【fǎ】取得国【guó】家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(一级)执业资格证书【shū】,且注册在【zài】本申报【bào】单位。

四、业绩成果条件

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:

(一)获省【shěng】(部)级科学【xué】技术【shù】奖,或者获国【guó】家授权评奖【jiǎng】的行业协会、学会【huì】设立的科学【xué】技术【shù】奖二【èr】等奖1项及【jí】以上或三等奖2项及以上。

(二)获【huò】省(部)级优秀规划、勘【kān】察、设计【jì】二等奖1项及以上或三等奖2项【xiàng】及以【yǐ】上,或者【zhě】获市(厅)级优【yōu】秀规划、勘察【chá】、设计一等奖1项及以【yǐ】上或二等奖2项及【jí】以上或【huò】三等奖3项【xiàng】及【jí】以【yǐ】上。获省 (部)级建筑业、房地【dì】产业【yè】行【háng】业奖【jiǎng】项1项及以上,或者获市(厅)级建筑业、房地产【chǎn】业行业奖【jiǎng】项2项及以上。

(三【sān】)参与主持省级【jí】重【chóng】大科【kē】研【yán】、工【gōng】程项目的研发、规划【huá】、勘察、设计【jì】、施工、安【ān】装、监理、生产等【děng】技术工作3项及以上,取得显著经济和社【shè】会效益,并得到省级【jí】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(附【fù】鉴【jiàn】定【dìng】或验【yàn】收材料)。

(四【sì】)参【cān】与主持省(部【bù】)级【jí】的新技术【shù】、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【yì】的开发【fā】、设计、引进、实验、示范等技术【shù】工作3项及以上【shàng】,已投入生产,可比性技术【shù】经【jīng】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,并得到省【shěng】级以上【shàng】业务【wù】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【shōu】(附鉴定或验收【shōu】材料)。

(五【wǔ】)获得【dé】本专业或相【xiàng】近专业发明【míng】专利1项【xiàng】及以上,或者作为第一发明人获【huò】得本专【zhuān】业实【shí】用新【xīn】型【xíng】专利3项及以上,转化实施后取得显著【zhe】经济和社会效益(以专利证【zhèng】书、转【zhuǎn】让【ràng】协议和转化效益证明为准)。

(六)参【cān】与完成省【shěng】级【jí】及【jí】以上重点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技术报告(项目立项报告、可行性分析【xī】报告、科学实验报告、研【yán】究设计报告、技术论【lùn】证报告等)3篇及以上【shàng】,具有较高技术水平,技术论证【zhèng】有深【shēn】度,调研、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、测试数据齐全、准确,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【lùn】证【zhèng】并【bìng】实【shí】施。

(七【qī】)作为第一起草人,主持【chí】完【wán】成行业、地【dì】方标准(含省级工法)或【huò】地方性法规(含规【guī】章【zhāng】、规范性文件)1项及以上【shàng】;作为主要【yào】起草人【rén】,编制完成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、地方标准或【huò】地方性法规(含规章、规范【fàn】性文件)2项及以上【shàng】,并正式公布【bù】实施,用于生产实践。

(八)独立或作为【wéi】主要编【biān】著者(前3名【míng】)公开出版本专【zhuān】业著作;或独立或作为第【dì】一作者【zhě】、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【qī】刊发表【biǎo】本【běn】专业论文2篇【piān】及以上。

(九【jiǔ】)基层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主持完成大型【xíng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1项或【huò】中型【xíng】工程项目2项【xiàng】,或【huò】者参与【yǔ】完成【chéng】大型工程项目【mù】2项及以上或中型工程项目【mù】3项及以上,其项目通过县级及以上业务主【zhǔ】管部门验收 (附验收材料【liào】)。

五、破格条件

对业绩突出,做出【chū】重要贡【gòng】献的工程师,不具【jù】备规定学【xué】历学位【wèi】,符合现任职称规定【dìng】年【nián】限要求,由【yóu】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【tóng】行【háng】专家推荐;或具【jù】备规【guī】定学【xué】历学【xué】位,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,具备下列条件中的【de】三条,可破【pò】格【gé】申报:

(一)获本专业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(限前5名)

(二)参与【yǔ】主持推广【guǎng】新【xīn】技术【shù】、新【xīn】工艺【yì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【fāng】面【miàn】3项及以上,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【hé】社会效益,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【píng】,或参与主持完成省【shěng】(部)级2项及以上或市(厅【tīng】)级工程项【xiàng】目4项及以上【shàng】,取得显【xiǎn】著的经济效益,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【dìng】,成果达到【dào】省内领先水平。

(三【sān】)作为【wéi】第一【yī】起草人,主持完【wán】成行业【yè】、地方【fāng】标准【zhǔn】(含省级工法)或地方【fāng】性法规(含【hán】规【guī】章、规范性文件)2项及以上;作为主要起草人(限前3名),编制完成行业、地方标准或【huò】地方性法规(含规章【zhāng】、规【guī】范性文【wén】件)3项及以上;作为主【zhǔ】要编著【zhe】者【zhě】,在核【hé】心期刊【kān】发表具有【yǒu】本专业较高【gāo】学术水平论文3篇及以【yǐ】上,或在学术期刊发【fā】表本专业论【lùn】文5篇及以上(其中【zhōng】核心期刊2篇),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【zuò】1部(独著10万字以上【shàng】,合著20万【wàn】字以上其中独立完成10万字);或担【dān】任国【guó】家标准设【shè】计图集的主要【yào】设【shè】计者,或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【xiě】者,或【huò】国【guó】家【jiā】级【jí】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者,或【huò】国家级【jí】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【mù】或建设科技示范项【xiàng】目的主要参与【yǔ】者。

(四)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。

六、附则

(一)凡冠有“以上”的,均含本级(本数量级)。

(二【èr】)省(部【bù】)级:省是指行政划【huá】分【fèn】的【de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;部【bù】是指国【guó】务【wù】院的部、委、总局等。市(厅)级:市是指【zhǐ】设【shè】区市;厅是指省政府的厅【tīng】、局、委、办【bàn】等。

(三)年度考核:对【duì】具备博士【shì】学位,取得【dé】工程【chéng】师职称后,从事【shì】本专业【yè】技术工【gōng】作【zuò】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【yuán】,按照累【lèi】计2年考核均合格【gé】以【yǐ】上掌握;对具备硕士【shì】学【xué】位或第二学【xué】士学位,或大学本【běn】科学历【lì】,或学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【běn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,按照累计5年考核均合格以【yǐ】上掌握。

(四)技工院【yuàn】校【xiào】中级工【gōng】班【bān】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【jì】师【shī】(技师)班毕业,可分别按照中专、大专、本【běn】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。

(五)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或【huò】相近【jìn】专业的学历。取得【dé】不同专【zhuān】业学历(学位【wèi】),但【dàn】其【qí】中一个专业【yè】学历(学位)为建筑【zhù】工【gōng】程类【lèi】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的【de】,其学历(学【xué】位)可按【àn】取得的最高【gāo】学历(学位【wèi】)认【rèn】定。

(六【liù】)对长期【qī】坚守基【jī】层一线且从【cóng】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技能工作的民营【yíng】企业专业【yè】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,侧重评价其技术经历和【hé】实际【jì】工作业绩,视【shì】情况适【shì】当【dāng】放【fàng】宽学历要求。

(七)科学【xué】技术奖是【shì】指【zhǐ】国家或地【dì】方政府、行业主【zhǔ】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【yè】学【xué】(协)会举【jǔ】办的各【gè】种专业评奖,及省【shěng】职【zhí】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【lì】,是【shì】对专业【yè】技术人员在科【kē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【tū】出业绩和创新性的【de】肯定。奖【jiǎng】励的级【jí】别分为国家级、省部级和市厅级。

(八)本【běn】专业奖项【xiàng】为:国家【jiā】级奖项指国家科学技术奖(5个【gè】子项);省【shěng】级奖【jiǎng】项指省科学技术奖(5个【gè】子项);部级奖项【xiàng】指国家部委及【jí】国家级有关行业学(协)会【huì】颁发的【de】本专业奖励;市级奖【jiǎng】项【xiàng】指市科学技术奖;厅【tīng】级【jí】奖是指省直【zhí】厅【tīng】局或省级【jí】有关行业【yè】学(协)会颁发的【de】本专业奖励【lì】。上述奖项以奖励【lì】证书为准,其【qí】中规划、勘察、设计类等奖项【xiàng】,限额定人【rén】员;施工【gōng】、监理【lǐ】类等奖项,每项目主专业限2人,其它专业【yè】限1人。

(九)获得优质工程【chéng】等类型奖的【de】认定【dìng】:以公布的【de】获奖项目、单位名【míng】单【dān】为准,主要获奖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是指项目经理(含专业(土建、水暖【nuǎn】、电【diàn】器)工【gōng】长各1名)、总监理【lǐ】工【gōng】程师(含总监代表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【shī】)、项【xiàng】目技术负责【zé】人【rén】,且有符合规定【dìng】的【de】佐【zuǒ】证材【cái】料(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员【yuán】和过程及竣工【gōng】验收签字资料等)。严禁【jìn】同一获奖材【cái】料重复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。

(十)项目分类,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【zhǔn】、规范和【hé】规程确【què】定,大、中、小型工程【chéng】项目【mù】,是按国家工程设【shè】计资质【zhì】标准执行【háng】;一【yī】、二、三级房屋【wū】建筑工程或市政公【gōng】用工程项目,是按国【guó】家工【gōng】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【lǐ】规定执行;一、二、三类【lèi】建筑工程【chéng】项目【mù】,是【shì】按河北省【shěng】建设工程计【jì】价依据规定【dìng】执行。

(十一)工【gōng】程建设标准:指对建设活动或其结【jié】果规定共【gòng】同的和重复使用的【de】规则、导则【zé】或特【tè】定的文件,该【gāi】文件经协商【shāng】一致制【zhì】定【dìng】并经公认的【de】机构批【pī】准。层级是【shì】:国家标准、行【háng】业标准【zhǔn】、地方【fāng】标准和【hé】团体标准、企业【yè】标【biāo】准;其中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(省【shěng】级政府主管部【bù】门制定)为政【zhèng】府【fǔ】标准【zhǔn】;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为社会【huì】标准。

(十二)工法【fǎ】是【shì】指以工程为对象,工艺为核心,运【yùn】用系统工程【chéng】的原理,把【bǎ】先【xiān】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【lái】,经过【guò】工程【chéng】实【shí】践形成【chéng】的综【zōng】合配套的施工【gōng】方法。它必须具有先进、适用和保【bǎo】证【zhèng】工【gōng】程质量与安【ān】全、环保、提高施工效率、降低【dī】工程成本【běn】等特点【diǎn】。工法【fǎ】是【shì】企业标准的重要【yào】组【zǔ】成部分,是企业开发应用新【xīn】技术工作的一项重【chóng】要内容,是企业【yè】技【jì】术水【shuǐ】平和施【shī】工能力的重要【yào】标志【zhì】。工法分【fèn】为国家级【jí】(一【yī】级【jí】)、省(部)级(二级)和企【qǐ】业【yè】级【jí】(三级)三个【gè】等级。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【de】工法,其关键【jiàn】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【píng】或国【guó】际先进【jìn】水平、有【yǒu】显著经济【jì】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;其关键技术达到省(部)先进【jìn】水平、有较好经济效益或【huò】社会效益的为省(部)级工法;其关键技【jì】术达到【dào】本企业先进【jìn】水平、有一定【dìng】经济效益或【huò】社会效益的为企业【yè】级工法。

(十三)主【zhǔ】持、项目负责人(含设计总负责【zé】人、施工总负责人、课题总【zǒng】负责人)是指负责【zé】该项目的全面工作,提出和确定项【xiàng】目的总体设计方【fāng】案,编写工作大纲,组【zǔ】织专【zhuān】业【yè】技术人【rén】员完【wán】成任务【wù】

和解决关【guān】键技术【shù】问题及疑【yí】难问题,协调各专业工作,确定总进【jìn】度【dù】计划,并在项目中【zhōng】承【chéng】担主要工【gōng】作,撰【zhuàn】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,一般【bān】为项目第1名。参与主持、技术负【fù】责人一【yī】般为项目前3人【rén】,指【zhǐ】参与者【zhě】至少参加了该项目总工作量的【de】70%及【jí】以上【shàng】,相【xiàng】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料,如【rú】:总【zǒng】结、单位证明、项目【mù】实施过程【chéng】中有本人【rén】签字的【de】相关资料等。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【mù】中承【chéng】担主【zhǔ】要工作或【huò】关键工作,或解决关【guān】键【jiàn】技术难【nán】题的人员【yuán】,或【huò】分支专业【yè】技术负责人,一般【bān】为项目人员的前5名,对于大【dà】型【xíng】项目为前【qián】7名。

(十四)主要【yào】完成人:指科学技【jì】术成果【guǒ】的主【zhǔ】要贡献者(该项科学技术成【chéng】果自始至终【zhōng】从【cóng】策划、研发【fā】、试验全【quán】程【chéng】参加)。一般9-21人,较【jiào】大【dà】综合性科学技术成果一般不超过5人。

(十五)主要起草【cǎo】人员【yuán】是指标准【zhǔn】、规程【chéng】、技【jì】术规范、法规等的主要创作(编写)人和单【dān】位。一【yī】般不超过5人【rén】,重大综合【hé】性基础标准不超【chāo】过7人,以出版物【wù】所【suǒ】列人员名单为准。

(十六)创【chuàng】新:为了【le】需要而改进【jìn】或创造新的【de】事物、方法、元素【sù】、路径【jìng】、环境【jìng】并获【huò】得一定【dìng】有益效果的行为。在操作层【céng】面【miàn】指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【xīn】工艺【yì】的开发、设【shè】计【jì】、示【shì】范及提出新思路、解决技术难【nán】题、技术改造【zào】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、管理等。

(十七【qī】)成果推广转【zhuǎn】化取得【dé】重大经【jīng】济效益,指在技术发明、创【chuàng】新、改造【zào】、专利、推广、应用中,取得的【de】经【jīng】济效益【yì】连续两年【nián】占该企业利【lì】税总额【é】(400万元以上,贫困【kùn】山区【qū】200万元以上)30%以上;

成果【guǒ】推【tuī】广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,指在技术发【fā】明、创新、改造【zào】、专利、推广、应用【yòng】中,取得【dé】的【de】经济【jì】效益连续两年占【zhàn】该企业利【lì】税总额(400万元以上,贫困山【shān】区200万元以上)20%以上;

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,指在【zài】技术发明、创【chuàng】新、改造、专【zhuān】利、推广、应用【yòng】中,取【qǔ】得【dé】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【nián】占【zhàn】该企业利税总额(400万元【yuán】以上【shàng】,贫【pín】困山区200万【wàn】元以上)10%以上。

(十八)公【gōng】开出版的著【zhe】作指具有ISBN书号【hào】的学术【shù】著【zhe】作,是【shì】指作【zuò】者在某一学科领域【yù】内从事多年系统【tǒng】深入的研究,撰写的在理论【lùn】上有【yǒu】重【chóng】要意义或实【shí】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【jiū】成果,不【bú】包括【kuò】编著和译【yì】著。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【shì】指经新闻出版部门【mén】批准,在我【wǒ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【zhèng】式学术【shù】期刊。核心期刊是指【zhǐ】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【kù】、中文核心期刊【kān】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【kān】。论文应【yīng】通【tōng】过“万方【fāng】数据资源系【xì】统【tǒng】、清华同【tóng】方中国知【zhī】网【wǎng】、重庆【qìng】维普中文科【kē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【liú】数据【jù】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,不含增刊、特刊、专刊、专辑、论文集【jí】。

(十九)在“四、业绩成【chéng】果条件”中【zhōng】,同一【yī】事项若同时【shí】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,仅认可其满足【zú】最前面的一个【gè】条【tiáo】款【kuǎn】;同一【yī】项目获多个奖项的,仅以最高奖【jiǎng】项作为【wéi】业【yè】绩材料,所提供【gòng】业绩不累计【jì】。

(二十【shí】)基【jī】层专业【yè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:指县【xiàn】级(不含)以下从事【shì】建【jiàn】筑工程专业工作的人员。

(二十一)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。

来自石家庄客户的评论:
建筑【zhù】职称办理本身难度【dù】就大【dà】,人又多,现在好像业绩【jì】考核更加难了!
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:
貌似论文被取消了啊!终于可以不用发论文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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